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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国大夫季康子向孔子问政,孔子回答:“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孔子认为“政”用一个“正”字就可以概括。作为具有一定行政职能、服务百姓的官员,只有自己是一个有原则、守法度、堂堂正正的人,他才可能给身边的人施加正面的影响,才能服务好百姓,赢得他们的尊敬。孟子也说:“枉己者,未有能直人者也”,自己不正是不可能正人的。
正,有垂直或符合标准方向的意思,一个人直立于天地之间,仰不愧,俯不怍,万事不欺心;既不左亦不右,此谓之中正而与道合。
正者必清。自身过硬,才能说话硬气;一尘不染,才能理直气壮地正人以清。美玉乃无价之宝,多少人踏破铁鞋、遍觅群山而不可得,春秋时期宋国国相子罕焉能不知?可是面对一脸诚挚的献宝人,却平静地说:“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不若人有其宝。”每个人都有各自珍视的东西,身为一国之相,子罕以不贪为宝,倘若接受美玉,获得的是物质上的一个宝,而失去的却是精神上的一个宝。
东汉寿春令时苗赴任时,乘坐的是一辆牛车。一年过后,母牛产下一犊。史书称他在寿春,“令行风靡”“不肃而治”。卸任后,百姓不舍他离任,“攀辕卧辙”,老牛、小牛哀鸣不已,他坚决留犊而去。他这样说:“令来时本无此犊,犊为淮南所生有也。”
东汉东莱太守杨震,面对深夜送金的报恩人,斩钉截铁地说:“天知、神知、我知、子知,何谓无知?”
宋代包拯,晚年特留遗嘱:“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
四人之言,并不高深难测,但却字字闪耀着“正者必清”的光辉,为无数后来者点亮一盏盏心灯,使之阔步迈向光明坦途。
正者必公。公则太平,不公必争,这是一个万古不易之理。春秋时期,晋国的邢侯和雍子因为土地纠纷而对簿公堂。负责审理此案的人叫叔鱼,叔鱼才干出众,但德行有亏,是个贪得无厌的人。叔鱼有意裁定“罪在雍子”,雍子得知消息后,马上展开攻势,将其貌美之女嫁给叔鱼。与雍子结为一家人后,叔鱼立刻徇私枉法,改判邢侯败诉,邢侯一怒之下,对叔鱼和雍子展开了报复。原本一桩普通的土地纠纷案,由于叔鱼肆意践踏法律的公正与尊严,导致三人皆输的悲剧,令人扼腕叹息。
而唐代名相狄仁杰任大理寺丞时,在一年内处理了大量积压案件,涉及一万七千余人,却无一人再诉冤。为了国家能选贤任能,他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仇。武则天曾请宰相各自推荐一人任尚书郎,狄仁杰推荐了自己的儿子狄光嗣,狄光嗣谦虚谨慎,事亲至孝,颇有政声。狄仁杰早年被贬官时,路经汴州突然病倒,想在当地请医生看诊,时任开封县令霍献可却要求狄仁杰马上离境,不准看病。后来,狄仁杰再次被贬彭泽时,已成为御史的霍献可,又屡次坚请朝廷杀掉狄仁杰。可谁也想不到的是,待狄仁杰复相时,却举荐霍献可升为御史中丞。狄仁杰的大公无私和宽广胸怀,赢得武则天的高度赞赏和由衷钦敬,可见,“公”字的魅力有多大。
正者必光明磊落、坦荡无私。据说北宋司马光曾张榜于客厅,“访及诸君,若睹朝政阙遗,庶民疾苦,欲进忠言者,请以奏牍闻于朝廷,光得与同僚商议,择可行者进呈,取旨行之。若但以私书宠谕,终无所益。若光身有过失,欲赐规正,即以通封书简分付吏人,令传入,光得内自省讼,佩服改行。至于整会官职差遣、理雪罪名,凡干身计,并请一面奏状,光得与朝省众官公议施行。若在私第垂访,不请语及。”一张榜文,明明白白告诉来访客人,什么可做什么不可做,明明白白告诉众人,此处是个光明正大、磊落坦荡、不徇私情的地方。
明代海瑞,上任伊始即断然革除两项沿袭成风的弊政,一是地方官员进京,都要带足银子给京城高官上贡;二是知县要向出京巡查地方的高官们馈赠,这些费用最后都要摊在老百姓头上。有好心人提醒海瑞不送礼可能招来祸害。海瑞大义凛然地表示:“充军死罪,宁甘受,安可为此穿窬举动耶!”。又有人对他耳语:“要做官不得不如是”。海瑞则道:“尽天下而不为上官之赂也,岂尽不迁?又尽天下而惟上官之赂也,岂尽不黜?安可自以其身甘沟壑也。”假如所有地方官吏都不行贿,是不是就没有人能升职呢?假如所有地方官吏都行贿,是不是就没有一个人降职或获罪了呢?岂可将清白之身置于肮脏的沟壑中。义正辞严的一席话,将这些人说得哑口无言。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以正率下,公平公正,风清气正,自然政通人和。唐穆宗曾问柳公权用笔之法,柳公权答曰:“用笔在心,心正则笔正”,寥寥数语道尽书法之奥秘,也道尽为人理政的奥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