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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新邵县坚持党建引领,积极探索多元解纷新路径,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力争群众诉求“一站式服务,一揽子解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建强组织,构建多元解纷平台。以建强党组织为重点,有效整合部门和社会力量,共同推动基层社会治理集约化、专业化、便民化。建强战斗堡垒。整合乡镇从事信访、禁毒、反电诈等工作的党员以及派出所、司法所、交警中队、森林公安派出所的党员,在15个乡镇建立“基层政法党支部”,由乡镇党委统一管理,定期组织理论学习和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教育培训,带领基层党员干部开展志愿服务、干群联动大巡防等活动,筑牢基层一线战斗堡垒。加强力量支撑。按“1+N”模式,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大调解体系,推动县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按照“三个一批”的原则,固定政法信访各部门工作人员、相对确定有审判资格的法官、返聘退休法官及法律工作者进驻中心集中办公;乡镇中心将原信访接待室、矛调中心工作人员重新整合;村(社区)依托“一村一辅警”、村(社区)干部和党代表等开展日常接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将调解触角延伸到社会治理最末梢。强化现场处置。以县、乡、村三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为载体,采取“人民调解员常驻、党政领导轮流派驻、涉事部门随叫随到”方式,统筹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工作者、“五老”人员等积极参与矛盾纠纷现场处置,做到访调裁审“一站式”服务、定纷止争“一揽子”解决。
精准施策,推动源头调处化解。将党建网格与综治网格深度融合,依法依规、分类分层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分类化解矛盾。出台实施方案,按照县、乡、村、组、邻“五网”规定受理层级、分流交办、跟踪督办、反馈回访等职责。实行信访事项“四牌”管理,对红色类重难险急任务,由县级领导包案化解、接访下访。对黄色、蓝色、绿色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交办、督办、催办,经下级网格三次以上调处仍无法化解的矛盾,及时上报上级网格进行处置,避免“小纠纷”转为“大矛盾”。五调联动对接。建立“警调、诉调、检调、政调、访调”五调联动对接模式,实行民警与调解员携手联合、诉讼与非诉讼无缝对接、部门与中心联调专业高效、检察监督与化解矛盾协力并举、信访与调解联合实现源头控制,形成调、审、裁、议一体化。重视诉源治理。积极践行“四下基层”制度,针对已备案的矛盾纠纷主动下访。在村(社区)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片长、组长、邻长“三长制”解纷体系,全面推行“专群结合解纷”工作法,做到筛查分类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
强化保障,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中心,强化矛盾纠纷化解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服务的效能和水平。全额保障经费。出台《新邵县矛盾纠纷化解“以奖代补、以案定补”实施办法》,设立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设基本奖励、个案奖励和表彰奖励。其中个案奖励分为简易矛盾纠纷、一般矛盾纠纷、疑难复杂矛盾纠纷、重特大矛盾纠纷等4个奖励等级。实行一月一审核,年底兑现,据实保障。严格奖惩考核。建立县、乡、村三级考核机制,将调处化解工作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范畴和绩效考核内容。县直单位和乡镇调处化解情况与平安建设奖惩挂钩,村(社区)调处化解情况与“以奖代补”经费进行挂钩,并作为干部任用、晋升晋级、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健全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建立健全闭环式排查调处、对接协调、信访维稳联席会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机制,依托“一支部、一中心”构建有机衔接、相互协调、高效处置的矛调系统平台,切实提升信访事项化解率、矛盾纠纷调解率、诉讼案件结案率,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