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组织法治网!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组织时评

让“小微”权力也晒在阳光下

时间:2024-01-14 文章来源: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作者:佚名

  

  社区作为基层治理中重要的一环,权力虽“小微”,但事关民生福祉和群众利益,公开权力、限制权力、公正用权至关重要。加强公权监管,让权力晒在阳光下,才能让清风吹进乡野间。

  要清以治居。严格执行“党务、政务、财务、服务”公开制度,使每一项权力都能得到有效规范和监督。打造“一网一微一栏”,依托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网络平台,公开权力清单、办事流程和相关政策,建立居务监督微信群,搭建起居民与党员干部之间的信息直通车,打造居务公开栏,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让群众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

  要廉而宜居。通过将清廉文化元素融入居规民约、家风家训,将“提倡喜事新办、丧事简办,禁止违规操办无事酒席,严禁举办乔迁宴、生日宴等收礼的宴席”写入居规民约,有效遏制大操大办之风,让群众行为准则有新“标尺”,改善民风社风。同时,多开展“清廉家庭”“幸福家庭”“平安家庭”等评比活动,深入挖掘和宣传百姓身边廉洁自律、孝老爱亲、邻里互助的感人故事,以榜样力量引领新风正气。

  要正人安居。正人先正己,社区应定期开展“一把手”讲廉政党课的活动,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进一步拧紧党员干部思想“总开关”,引导党员干部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增强廉洁履职、拒腐防变能力。结合“清廉云南”建设,开展多样化的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栏及时”三公开”、利用微信群、抖音、宣传手册等进行宣传,图文并茂,使廉洁教育深入人心。

  要民主连居。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范围,优化政务公开方式,提升“政务公开日”活动的知晓率和时效性,强化群众监督方式。以深化“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为抓手,健全便民服务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和党小组会,对社区每项事务进行商议,使社区民主自治机制更加规范,拓宽社区党员群众参政议政的渠道,大事小事议一议,密切干群关系,让社区工作更加阳光,基层党组织解决难题不再难。

  初银梅(大理市下关街道党工委)

  


原文链接:http://ylxf.1237125.cn/Html/News/2024/1/9/43719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