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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严明报备程序 扎牢制度“篱笆”

时间:2023-12-31 文章来源:八桂先锋网 作者:佚名

  “恭城瑶族自治县邹某因担当精神不足,分管工作长期滞后,被免去领导职务;桂林市阳朔县某县直单位副职,因违反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造成严重影响,被调整为职级干部。”近日,广西桂林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林兵介绍,“我们建立纪实报备制度,既让干部下之有据,又对干部下后情况进行持续跟踪管理,着力破解弃而不用、一下了之等问题。”

  今年以来,桂林市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照“谁办理、谁纪实”的原则,建立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纪实报备制度,全程纪实因不胜任现职干部受调整情况。

  列出政绩观存在偏差、组织观念淡薄、担当和斗争精神不足等15种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经由组织人事部门核实认定、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本人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等程序,对不胜任现职干部进行调整,并对各环节进行全程纪实。对不胜任现职干部的基本信息、调整原因、调整程序、安排方式、调整后续管理等5类18项内容进行报备,“一人一档”形成全程纪实材料。

  明确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的,需在干部调整后一个月内向市委组织部进行情况报备,被调整职务干部涉及双重管理的,由主管单位负责报备。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各县(市、区)、市直单位每年年底将本地区、本单位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整体情况、典型案例等报市委组织部,供动态掌握调整情况。市委组织部通过走访调研、日常监督检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各县(市、区)、市直单位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纪实报备情况进行随机抽查、了解核实,对不按要求纪实报备的予以通报,并严肃追究责任。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对22名因履职不力、作风不实等受到职务调整的干部开展全程纪实管理。

  结合纪实报备情况,建立因不胜任现职受调整干部信息库,跟踪掌握干部在职务调整后的思想动态、工作状态,在干部被调整后2年内,由组织部门、干部所在单位每年至少开展1次以上谈话,对能及时调整心态、重新振作的干部予以肯定表扬;对思想消极、工作躺平的干部,增加谈话教育引导频次并予以重点关注。依托干部信息管理系统等信息化平台,将受调整干部后续管理嵌入业务模块,每年收集其在考核评价、表彰奖励、日常监督检查、违纪违法等方面信息,并作为干部重新启用的重要参考。对影响期满且认真汲取教训、工作表现突出的干部,可予以重新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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