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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纪律建设进入新发展阶段,相关制度文本完善步伐明显加快,《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三次修订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的信号,充分展现了我们党把自我革命进行到底的坚强意志和决心。新修订的《条例》对工作纪律作了更详细、更严格、更明确的规定,是新时代管党治党实践经验的结晶。其中,“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增列了不敢斗争、不愿担当,统计造假等多项行为的处分规定,使工作纪律边界更加清晰,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严明工作纪律的重要意义
工作纪律作为党的纪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党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对党绝对忠诚、遵从党组织要求、始终做到廉洁自律、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都体现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都需要工作纪律作保障。严明工作纪律是贯彻执行党的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现实需要,是提高党员干部工作效率和质量的应有之义。
●严明工作纪律是贯彻执行党的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
●严明工作纪律是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现实需要
●严明工作纪律是提高党员干部工作效率和质量的应有之义
二、深刻剖析典型案例,认真吸取经验教训
当前,违反工作纪律的现象仍然存在。比如,个别党委(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没有把管党治党当作必尽职责;个别党委(党组)不敢担当、不愿负责,对存在的问题装聋作哑、避重就轻,导致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等等。因此,我们要认真剖析违反工作纪律的典型案例,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不愿担当,造成不良影响
●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伸手必被捉
●对集体访处置不力,导致事态扩大
●“新官不理旧账”,消极回避带来不良影响
●搞随意决策、机械执行,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统计造假,损害公信力
●机构编制是定数,不可任性
●招生考试要公平,以权谋私食恶果
三、新时代党员干部要成为严守工作纪律的先锋模范
习近平同志在《之江新语》中指出:“各项制度制定了,就要立说立行、严格执行,不能说在嘴上,挂在墙上,写在纸上,把制度当‘稻草人’摆设,而应落实在实际行动上,体现在具体工作中。”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必须把严守工作纪律作为人生大事来看待,作为职业道德操守的最高准则来尊崇,争做严守工作纪律的先锋模范。
●深学细研《条例》,强化工作纪律意识
●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抓好贯彻落实,做严守工作纪律的实干家和行动派
(原载《党课参考》2024年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