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组织法治网!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党务知识

严守生活纪律 锤炼道德品行

时间:2024-05-23 文章来源:七一网 作者:佚名

  

  2023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生活纪律方面,《条例》坚持问题导向,与时俱进地充实了对铺张浪费行为的处分规定,以及增写了对违背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的处分规定,进一步规范和约束党员的网络言行。当前,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之际,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严格执行和维护生活纪律,加强道德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追求健康生活情趣,不断向廉洁自律的高标准看齐,从小事小节上加强自我约束,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切实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在日常生活中时时处处体现出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一、严明生活纪律的重要意义

  对党员的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进行严格规范,是我们党先进性的体现,是维护党章权威、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应有之义和必然要求。生活纪律不是小节,失节就是大事,它不仅涉及党员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也关系到党的形象和执政基础;它不仅关系到从源头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也关系到加快形成以优良党风带政风促民风的良好局面,我们必须予以高度重视。生活纪律重在规范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的言行,旨在从“小节”“私事”上提醒党员干部防微杜渐。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严明生活纪律,列出生活作风奢靡腐化、男女性关系失范、不重视家风建设、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违反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等负面清单,做到既管线下又管线上、既管自己又管家人、既看行为又看影响,有助于引导党员干部增强身份意识,严格约束自身言行,履行好党员义务,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在日常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必然要求

  ●履行党员义务的必然要求

  ●带动引领社风民风的必然要求

  二、剖析违反生活纪律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

  新修订的《条例》将党的十八大以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的要求和实践成果转化为“硬规矩”,细化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与时俱进充实了具体处分规定,对党员的日常生活划出了明确底线。下面,我们依据《条例》内容,结合具体案例,对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进行剖析。

  ●生活作风奢靡腐化的典型案例剖析

  ●男女性关系失范的典型案例剖析

  ●不重视家风建设的典型案例剖析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行为的典型案例剖析

  ●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典型案例剖析

  三、新时代党员干部如何严守生活纪律

  党员干部不同于普通群众,思想上“上台阶”,身份上才能“过门槛”。新时代,党员干部要严守生活纪律,坚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约束自己的操守和行为,培养高尚道德情操、锤炼道德品行、坚守正派作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塑造党员队伍良好形象,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要坚持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要做到洁身自好,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

  ●要树立良好家风,守住亲情关

  ●要规范网络空间中的言行

  ●要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原载《党课参考》2024年10期)

  

  


原文链接:https://www.12371.gov.cn/Item/651044.aspx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