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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围绕新时代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新要求,坚持“四严”标准,着力从材料归档、档案审查、查阅借阅、库房建设四个方面下功夫,持续推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提质增效。
严格材料归档标准,把好档案材料“收集关”。注重把功夫用在平时,结合全区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工作,列出干部档案缺失材料清单,采取统一反馈、限期追补、定期催补等方式,督促各单位落实材料收集责任,及时将干部年度考核表、入党志愿书、学历学位等反映干部基本情况的材料收集归档。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严格分区存放,分门别类存放在职干部、离退休干部档案,另设专柜存放新招录干部、未转正公务员档案,做到科学存放、高效管理。对变动的干部信息及时更新维护,实现动态管理,确保干部档案信息的时效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统一编制目录,确保干部档案编排有序、装订整齐、整洁美观、使用方便,以干部档案的清清爽爽助力选人用人的明明白白。
严格档案审查标准,把好干部信息“审核关”。对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档案审核要求,按照“原始材料是否连续完整、内容记载情况是否符合逻辑、档案信息前后记载是否一致”三方面,对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全面审核,从严鉴别档案内容,严格运用审核结果。在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中,对“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存疑且在规定时间内暂未查清或材料涉嫌涂改造假的,一律暂缓当次干部任免程序,坚决防止因“档案问题”造成干部“带病提拔”。坚持做到应审尽审、不留盲区。2023年以来坚持常态化开展档案遗留问题“清淤”行动,对在库3000余册在职干部人事档案开展档案专审“回头看”,对档案信息存疑暂未查清的问题立即开展深入调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修改。
严格查阅借阅标准,把好资政服务“保密关”。严格执行干部档案查(借)阅相关规定,明确干部档案查(借)阅原则、范围、用途、人员要求和详细的查(借)阅程序、审批流程。对需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的,查阅单位必须填写《干部档案查(借)阅审批表》,并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方能由2名党员干部负责进行查阅,有效防止档案在查、借、转、归等环节中出现违规行为,保证干部人事档案日常管理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坚持执行干部档案保密工作条例,在为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工作提供资政服务的全过程中,做到安全管理、严格保密、规范程序、方便利用。
严格库房建设标准,把好档案保管“安全关”。始终坚持高标准化建设,实现办公室、接收整理室、信息化工作室、查借阅室、档案室等,真正达到“五室分开”。推进专盒、专柜、专人、专室“四专”建设,落实防火、防水、防潮、防强光、防虫、防鼠、防尘、防盗、防高温的“九防”标准要求,配备防盗窗、灭火器、温湿度测量仪、除湿器、空调、监控等设备,确保每个档案室规范、实用、安全。档案管理人员定期检查库房设施安全性能及档案保管情况,时刻保持库房干净整洁,保障档案室的日常安全,促进干部信息档案室硬件设施标准和日常管理工作上台阶。加快推进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助推科学化,进一步提升干部档案管理精度和管理效率。(乌兰察布市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心 王龙)
[责任编辑:王伟 校对:孙慧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