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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社会工作者:
目前,我省正值旅游旺季,人员流动量大,而且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在多地散发,疫情输入省内风险进一步增大。为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青海省社会工作协会向全省社会工作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践行服务宗旨
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与责任感,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杜绝麻痹心态、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在党委和政府的统筹部署下,秉承社会工作服务宗旨,依法有序参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二、做好自身防护,积极接种新冠疫苗
广大社工要在带头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非必要不出行、不聚集;不组织大规模跨省会议和活动,原则上不开展大型活动,非必须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如确需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须提前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申报批准,并严格落实疫情各项防控措施;广泛动员身边的亲朋及符合条件的群众有序接种新冠疫苗,做好政策措施解读工作,做到应接尽接应早尽早。
三、发挥专业优势,助力常态化疫情防控
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筹部署下,社会工作者要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整合社会资源,调动社会力量,积极配合街道(乡镇)、社区(村)和相关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和排查工作,参与相关宣传教育、疫情报告、志愿服务,增强群众疫情防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加强防疫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宣传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引导群众相信科学。主动转发官方渠道信息和公告,在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情况下,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开展防疫科普宣传、防疫教育等工作,引导群众正确理解、积极配合、科学参与疫情防控;当好宣传疫情防控政策的“新闻人”和推动疫情防控的“组织员”。及时做好疫情通报、防控措施、防疫动态等信息的传递,坚决抵制不良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营造全民抗疫的良好氛围,有效增强人民的防护意识和抗疫信心。
青海省社会工作协会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