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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2022年1月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第一批典型涉气环境问题通报

时间:2022-01-18 文章来源: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自泸州市启动秋冬季重污染天气预警以来,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组织各级各部门开展了一系列重污染天气专项督导检查,发现一批典型涉气环境问题,为充分发挥警示作用,现公开2022年1月份第一批案例。

  纳溪区锐佳科技陶瓷工业(四川)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响应重污染天气管控措施。在泸州市启动重污染应急预警期间,泸州市纳溪生态环境局在巡查中发现,纳溪区锐佳科技陶瓷工业(四川)有限公司未落实停产的应急管控措施,现场检查时烧成工序正在运行。该行为涉嫌违反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公民应当配合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采取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的规定。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已对该公司相关生产设施依法进行了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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