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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民政厅登记的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
2021年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结束日期为2021年6月15日,请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合理安排时间,按时报送2020年度工作报告,逾期未按规定接受检查的,我厅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处理。
青海省民政厅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