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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经自愿申报、分级推荐、形式审查、组织初选、现场评审等流程,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出5家省本级社会组织和4家省级以下社会组织作为广东省推荐“全国先进社会组织”候选单位。现对候选单位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广东省慈善总会
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
广东省扶贫基金会
广东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
广东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广州市社会组织联合会
深圳市慈善会
珠海市妇女儿童福利会
汕头市存心慈善会
本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对广东省推荐的“全国先进社会组织”候选单位有异议的,请向广东省民政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联系电话:020-83226640
广东省民政厅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