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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海东市乐都区积极探索实施驻村工作队关心关爱“四心工程”,持续推进驻村干部严管厚爱常态化,让驻村干部“驻身更驻心”。
生活上关怀,让驻村干部“暖心”住村
强化驻村干部生活保障,下拨专项财政资金,落实人均每年8000元标准的统一补助,足额落实边远艰苦地区津贴、青海津贴、乡镇工作补贴、驻村干部生活补助和驻村工作经费,有效提高驻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对全区120个驻村工作队开展遍访活动,第一时间现场查看驻村干部工作、生活环境,详细了解驻村干部办公、生活保障落实情况,积极与区财政协调资金,按照“十有”标准,为全区工作队配备冰箱、洗衣机、饮水机、蒸烤一体机、电饭煲等家电设备。在元旦、春节、“七一”等时间节点,“看望慰问驻村工作队员,及时解决后顾之忧,确保驻村干部下得去、稳得住、干得好。
政策上关爱,让驻村干部“放心”驻村
建立关心关爱驻村帮扶干部长效机制,制定印发《乐都区党内关爱实施办法(试行)》,将中央及省市区选派的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中的党员纳入关心关爱范围,通过谈心谈话、走访慰问等方式对生活困难、见义勇为或致残致伤党员、因公牺牲党员的家属从区管党费中给予一定生活补助。建立“四重保障”制度,为区级选派驻村工作队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让驻村干部敢想敢干,后顾无忧。
工作上支持,让驻村干部“安心”助村
做到驻村工作“五必谈”,要求乡镇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座谈会、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及时了解驻村干部思想状况、存在困难及问题,根据《青海省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对因家庭或个人特殊原因而无法继续脱产驻村的驻村干部及时调整调换,切实让驻村干部感受到组织的关怀与温暖。持续加强驻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深化理论学习,提升专业技能,充分激发驻村干部发挥“领头雁”作用。
政治上激励,让驻村干部“尽心”筑村
对政治立场坚定、工作实绩突出、群众认可度高的驻村干部予以提拔或优先考虑晋升职级。强化先进典型引领,坚持优中选优,7名驻村第一书记、1名驻村工作队员被推选为全省优秀驻村干部。积极开展学习宣传优秀驻村干部、“驻村工作谈变化”等活动,用身边人讲身边事,激励和引导广大驻村干部投身基层、建功一线,从愿意“住村”到主动“筑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