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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及省、市有关部署要求,南昌市民政局、南昌市行政审批局近日联合印发《南昌市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自2021年8月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社会组织进行一次深度检查,清除一批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整改一批内部混乱的社会组织,激活一批效能不高的社会组织,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推动全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突出重点范围明确
《方案》明确,专项行动整治对象为以下四类社会组织:连续未参加2019年度、2020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自取得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未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对外开展业务活动的社会组织;通过登记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等方式无法取得联系的 社会组织。
分类整治措施具体
《方案》明确,专项行动将依法采取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注销登记、限期整改四大措施进行分类整治,重点整治“不年检”“不活动”“失联”的三类社会组织,并研究建立“僵尸型”社会组织的预防、监管和执法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有序推进步骤清晰
《方案》明确,专项行动分为工作部署、摸底自查、集中整治、工作总结四个阶段,对全市社会组织进行一次深度检查。工作部署阶段由各级登记管理机关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级工作计划,细化目标任务,做好动员部署;摸底自查阶段由各级登记管理机关结合2019年度、2020年度检查,对本级社会组织进行调查核实,确定整治名单,明确整治措施、步骤和完成时限;集中整治阶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类进行整治,涉及社会组织限期整改的,由业务主管单位督促指导完成整改;涉及社会组织变更登记、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注销登记的,业务主管单位按照法定职责履职后,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启动相应程序办理。工作总结阶段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需要进一步整治的,按照情形分类向社会公布名单,推进整治工作纳入常态化。对存在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情形的,列入活动异常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