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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集体有收益 村民有分红 干部有奖励

时间:2023-12-31 文章来源: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作者:佚名

  12月7日,龙里县在湾滩河镇翠微村组织召开2023年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工作推进会,实地观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分红工作,听取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流程介绍,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带动,推动解决村级集体经济收益不敢分、不会分等问题。翠微村本次分红共奖励村干部2.53万元,1868名村民每人分红65元,村干部最高获奖励金7071元。

  

  大会现场

  算好账目,确保钱够分。推行购买会计代理服务,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委托会计机构编制清查资产,厘清成员股、普惠股、合作股、特定股、发展股等村级集体纯收益,准确核算年度收入、支出,明确可分配收益金额,对当年村级集体经济生产经营性纯收入低于5万元的村,不进行村民分红和村干部奖励。

  

  各镇(街道)相关人员现场观摩

  明确原则,确保钱好分。出台分配比例指导意见,在保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正常运转和健康发展的前提下,村级集体经济生产经营性纯收入部分按照提取公积金不得少于20%、公益金不高于10%、村干部奖励10%—30%以及成员分红不得少于50%的原则,各村结合实际,明确分配具体比例,并以此为基础制定收益分配方案。

  

  翠微村副支书曾德瑶领取村干部奖励金

  严格考核,确保分得准。实行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与奖励村干部挂钩,突出“多干多得、少干少得”的鲜明导向和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多、奖励多,收益少、奖励少原则,制定村级集体经济收益村干部奖励专项考核方案,结合村干部日常表现和民主测评,按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过程的贡献大小对在岗村干部进行奖励,一般按照“一二三”三个等次明确村干部奖励金额,确保干多干少不一样。

  

  翠微村村民领取分红金

  规范程序,确保分下去。严格按照“村党组织提议、村党组织和村合作社理事会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集体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四议两公开”机制对收益分配方案(含村干部收益分配部分)进行提议、商议、审议、决议。同时,实行收益分配方案前置审核与事后备案,并对收益分配全过程各环节公示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高群众对收益分配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据悉,今年以来,龙里县以推动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三年规划为主线,持续用好“四个一批”措施,坚持一村一策精准研判、因地制宜找准发展路径,探索制定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工作流程和实操指南,稳步推进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工作更加规范、更好发挥激励作用。截至目前,全县82个村(社区)集体经济总收入均超过5万元。其中,52个超过20万元、28个超过50万元、17个超过100万元;5个村(社区)实现分红91.32万元,其中村民分红69.64万元、村干部分红21.68万元。

  来源:龙里县委组织部

  一审:罗秀银

  二审:郭 熠

  三审:莫学强

  编辑:王悦


原文链接:https://www.gzzzb.gov.cn/zzjs/jcdj/20231211/20231211_3466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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