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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好发挥驻村干部作用
助力海南自贸港乡村振兴
文丨李林峰
■ 增加选派的精准度、匹配度,切实贯彻因地制宜、人岗相适、靶向发力原则,从热爱“三农”工作、有“三农”工作经验的干部中,充分考虑年龄、专业、经历等因素,根据驻点村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选派干部。
■ 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树立良好用人导向,用好各类考核结果,推动各市县、各单位优先提拔重用一批表现优秀的驻村干部。
党的十九大以来,海南先后选派两批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开展驻村帮扶,每批选派8000多名干部组成2700多支乡村振兴工作队开展帮扶工作。我省成为全国唯一实现乡村振兴工作队覆盖所有乡镇、行政村的省份,曾受邀在全国驻村帮扶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乡村“五个振兴”,需要继续发挥驻村干部的有效作用。
驻村干部在助力乡村振兴中的作用
当前,海南自贸港建设正稳步推进,乡村振兴是重要的基础性工程。选派乡村振兴工作队,是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抓手,是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程中,驻村干部在助力乡村“五个振兴”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发挥“领航员”作用,发展乡村经济,推动乡村产业振兴。驻村干部履行帮助乡村发展责任,盘活农村资源要素,抓好乡村特色项目,发展乡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深入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提高帮扶的针对性和精准度,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有关措施,协助用好涉农支持政策,帮助农户以自营、入股、合作的方式,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因地制宜发展现代农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集体经济项目,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推动“空壳村”大幅减少。指导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协调推动农民群众外出务工,帮助解决就业问题。
发挥“引导员”作用,集聚人才资源,推动乡村人才振兴。驻村干部本身就是人才资源,驻村帮扶是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的有力举措。驻村干部同时利用自身优势,推动各类资源向所驻村下沉,协调有关部门选派教育、卫生、科技等领域人才到基层开展帮扶,鼓励支持大学生返乡创业,有效推动各类人才向农村基层流动。加强农村本土人才教育培养,发现培养致富能手,发动农村党员与农民群众积极参加“双学历双轮训”教育,组织农民参加技能培训,为海南乡村培养输送一大批“留得住、用得上”的人才。
发挥“宣传员”作用,培育文明乡风,推动乡村文化振兴。驻村干部帮助乡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组织成立红白理事会和道德评议小组,全面提升农村文明程度。组织开展科学知识普及、法治宣传教育、道德模范宣讲、文明过“公期”等实践活动,大力整治农村黄赌毒、封建迷信、非法宗教、大操大办等突出问题。组织党员群众积极参与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树立良好社会风尚,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发挥“组织员”作用,整治人居环境,推动乡村生态振兴。驻村干部注重在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上下功夫,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路径,推动生态保护与生态发展相得益彰。以生态治理为抓手,抓好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垃圾分类和源头治理,带领当地党员干部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抓好污水治理,开展村庄环境卫生大整治。
发挥“指导员”作用,建强战斗堡垒,推动乡村组织振兴。全省驻村第一书记和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围绕增强政治功能,推动基层党建“4321”工程,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加强村级后备力量培养储备,带动村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开展学党史、讲党课等活动,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协助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村级基层党组织组织力进一步提升。推动健全“一核两委一会”乡村治理机制,规范村务规范运行,落实村民自治、村级议事决策、民主管理监督、民主协商等制度,助力完善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推动驻村干部更好发挥作用的路径
2021年5月,中办印发《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提出持续选派要求,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下一步,我省还将选派第五批驻村第一书记和第三批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开展帮扶工作。在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新阶段,更好发挥驻村干部作用,助力乡村“五个振兴”,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选择好”驻村干部,做到精准科学。确保驻村干部选派质量,主要从省、市、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优秀干部中选派,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廉政关、能力关,力求选得优、选得准。增加选派的精准度、匹配度,切实贯彻因地制宜、人岗相适、靶向发力原则,从热爱“三农”工作、有“三农”工作经验的干部中,充分考虑年龄、专业、经历等因素,根据驻点村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选派干部,比如把教育、宣传、文体系统干部派到文化贫乏村,把农业、发改、财政等部门干部派到产业薄弱村,把政法系统干部派到治安混乱村,把交通、水务、国土等部门干部派到设施落后村,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发挥驻村干部的最大效能。
“培养好”驻村干部,促进成长成才。发挥好老驻村干部的传帮带作用,综合运用经验分享、现场教学、案例教学等方式,帮助新驻村干部快速进入角色。采用专题培训和分级轮训的方式,结合乡村“五个振兴”和自贸港建设重点任务策划设计相关课程,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乡村振兴工作队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用好用活乡村振兴电视夜校平台,协调开设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厕所革命、自贸港建设等专题节目,帮助乡村振兴工作队员拓宽眼界思路、增强工作本领。
“使用好”驻村干部,激励担当作为。推动驻村干部发挥人力资本与社会资本优势,持续抓好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促进驻村干部在乡村振兴一线岗位锻炼成长。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树立良好用人导向,用好各类考核结果,推动各市县、各单位优先提拔重用一批表现优秀的驻村干部。定期掌握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召回、撤换不胜任、不合格的工作队员。强化派出单位联村帮扶,将驻村干部帮扶成效与派出单位考核相挂钩,实行责任捆绑,推动把派出单位职能优势、资源优势用到帮扶村去,促进合力发挥帮扶作用。
“管理好”驻村干部,强化支持保障。继续运用“钉钉”系统加强乡村振兴工作队员管理,推动驻村干部扎根基层、服务基层。派出单位加强对驻村干部的关心支持力度,开展谈心谈话,了解驻村干部发挥作用情况,帮助其解决遇到的问题。乡村振兴工作队管理办公室组织人员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了解驻村干部精神状态、工作表现和群众口碑,深入代表性乡村集中开展专题调研,督促指导其抓好重点任务落实。有效落实驻村补贴待遇、安全保障等措施,关心关爱驻村干部工作生活,解除驻村干部的后顾之忧。
“宣传好”驻村干部,树立标杆典型。借助各类媒体平台,大力宣传驻村干部在乡村“五个振兴”中的作用,注意挖掘驻村干部优秀典型和经验做法。对于表现突出的驻村干部进行评选表彰,注意对先进典型中的突出案例,编印相关书籍资料,方便学习借鉴。继续办好全省乡村振兴工作队例会,科学确定例会主题,既布置推进任务,又层层传导压力,促进乡村振兴“十抓十好”职责任务落实,营造学习先进、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作者系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国民经济学博士生、海南省委组织部四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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