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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文摘》、七一客户端报道】贪乱心志 作茧自缚坠囚途

时间:2024-09-18 文章来源:七一网 作者:佚名

  

  

  

  工龄40年,曹子建的违纪违法行为就长达20多年。作为一名曾经的高校教师,曹子建不仅将学校教育资源当成“致富法宝”,更把下属职工异化为“贪腐帮凶”,最终不仅让自己身陷囹圄,更严重败坏了学校的政治生态和教书育人环境。

  风腐问题交织,在吃喝玩乐中防线失守

  曹子建幼年家境贫寒,时常吃不饱饭。高中毕业后,曹子建回家务农,生活状况依然窘迫。但他同时也是幸运的,乘着改革开放的春风,曹子建如愿考上大学,走出农村,改变了命运。毕业后,曹子建到原西昌农业高等专科学校任教,成为一名高校教师。

  在西昌工作期间,曹子建积极上进、认真工作,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并在任校领导后带领学校各项事业取得积极进步。然而,这样的上进态度并没有一贯到底。

  1999年,曹子建担任原四川教育学院(现为成都师范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刚到成都的曹子建一家,没有自己的住所,只得暂时借住在其兄长的宿舍。后来,曹子建看上了一套120平方米刚装修好的房子,但总价较高,夫妻俩的积蓄根本买不起,他只得作罢。

  这件事对曹子建的内心造成较大冲击,正如其在忏悔书中写道,“强烈地感觉到自己太需要钱了”。心理天平被物欲搅扰后,便再也不能保持平衡。到四川教育学院任职后,曹子建因为分管后勤工作,手上权力变大,开始不求上进,沉迷于跟身边的人喝茶吃饭、打牌娱乐,享受着他人的奉承吹捧,由此渐渐陷入腐败的泥潭。学校的后勤供应商岳某某就借打牌喝茶之机与曹子建熟络起来,与曹子建结成所谓的“友谊”,以至于在其后长达22年的时间里,曹子建及家人都把岳某某名下的多家餐厅当成“家庭厨房”,累计产生的12万余元餐饮等相关费用全部由岳某某承担。

  得到周到安排和贴心照顾的曹子建自然懂得“投桃报李”,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和职务影响力,帮助岳某某在承包食堂等项目中“牵线搭桥”。后来,许多人都知道岳某某与曹子建私交甚好,甚至不用曹子建出面,岳某某就能直接拿下学院的“大生意”。

  如温水煮青蛙一般,曹子建的廉洁防线就这样一步步失守。面对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高档宴请、旅游玩乐等,曹子建都坦然受之。在吃喝玩乐之余,面对他人送来的红包礼金,曹子建也不像一开始那样果断拒绝,而是来者不拒。虽然这些钱拿回家后还得藏着掖着,不能明目张胆地消费,但依然让贪恋钱财的曹子建感到满足。

  深陷贪腐泥淖,借发展之机大肆谋取私利

  尝到权力滋味和金钱快感的曹子建,不再简单满足于吃吃喝喝和收受红包礼金。此时,内外环境的变化,则为其贪腐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进入21世纪后,随着高等教育日益受到重视,不少高校都迎来了扩招扩建、提质增效的大发展时期,四川教育学院也不例外。恰好在此期间,曹子建逐步从分管基建的副院长,一路升迁至学院院长,其后又担任学院党委书记,成为掌握关键权力的党政“一把手”。面对蜂拥而至的商人老板,曹子建打起了借学校教育资源生钱的主意。

  自2002年开始,四川教育学院全力推进普通高等教育,筹划建设新校区。作为分管基建、又是新校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人的曹子建,不按政策规定办事,以“赶工期”为名,将大大小小多个项目,以不公开招投标、主动邀标、委托等方式,分包给相关利益人,并从中收受贿赂。

  慢慢地,“拿钱好说话”成为曹子建的办事“潜规则”。2006年,四川教育学院开始实施教师经济适用房项目。某投资公司负责人孙某找到曹子建,表示想承接该项目,且许诺给其好处费。

  曹子建一番操作后,孙某如愿承揽了该项目。在此后近4年的时间里,曹子建先后14次收受孙某所送现金共计人民币410万元。如此高额的好处费,自然夹带着其他利益交换。在该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房屋售价从原来的每平方米2750元涨到4000元,这自然引起学院上下不小的议论。在好处费的“加持”下,曹子建反复做起全校教职员工的工作,帮助孙某以高价售出房屋。

  上梁不正下梁歪,严重破坏学院政治生态

  作为“一把手”,曹子建原本应带头履行好管党治校重要责任,然而他却带头贪腐,拿着学校资源做文章,非法收受上千万元,其多名下属也从中分得“一杯羹”。在曹子建任职期间,成都师范学院原院长刘某某、原副院长岳某某以及基建处原处长刘某某等人先后被查。

  “这背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最主要的是,曹子建本人无法做到清正廉洁,自然就没有底气和勇气对学院内部的各种腐败行为及时亮剑。”办案人员介绍说,比如,在学院新校区食堂承包工作中,按照协议,承包商应每年向学校交纳50万元至60万元的承包费,但实际上却出现学校每年给承包商补贴几十万元的“反转剧情”。

  正是在曹子建这种放任不管的消极思想影响下,成都师范学院部分“关键少数”和重要岗位人员纷纷从后勤、基建等事项中“揩油”“捞金”,导致学院政治生态浑浊不堪。

  这在学院创办附属幼儿园过程中表现得尤为明显。2010年,成都师范学院启动该项工作。为从中分得“一杯羹”,曹子建先是推荐商人莫某参与投资该项目,其后又把岳某某、刘某某介绍给莫某认识,让两人参与其中。为掩盖自己的非法牟利行为,曹子建收受岳某某所送价值50万元的股份,转交由刘某某的同学代持,并从中获得孳息56万元。

  据曹子建供述,不仅其本人从中牟利,学院上至领导班子下至职能处室,部分负责人也从中伸手拿钱。原本应遵循市场规律开展的合作办学,因上述权钱交易行为而发生扭曲,在合同签订中甚至出现“唯一”“永久”等明显违背商业活动基本原则的条款,约定的学校20%股份和10余年土地租金也从未得到落实。

  2021年,四川省委巡视反馈指出对外合办的附属幼儿园存在明显问题,为逃避组织审查,曹子建多次与莫某、岳某某等人订立攻守同盟,企图掩盖事实真相。甚至在四川省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到学校调取相关材料后,曹子建还找相关人员串供,意图销毁当初违规操作的痕迹。可惜,再精巧编制的谎言在铁一般的事实面前都不堪一击。

  在贪婪中迷失、在责任中失守的曹子建就这样一步步从杏坛跌落囚途,亲手为自己书写了一个悔恨的结局。


原文链接:https://www.12371.gov.cn/Item/658632.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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