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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马拉大车”一般用来形容乡镇一级的基层政府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承担了很多与自身资源、能力、权限不相匹配的繁重任务,致使乡镇干部身上长期存在“无效内卷”、“身兼数职”等现象,“5+2”“白+黑”成为基层工作的常态。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党组织是开展国家治理的“神经末梢”,是服务群众、联系群众的重要力量,然而,基层干部却身陷“小马拉大车”的结构性困境中,其危害不可小觑。一方面,“小马”在明显“超载”的工作任务中疲于奔命,长此以往,难免出现开会落实任务、“痕迹”应付考核等现象,滋生形式主义问题;另一方面,“大车”的体型和重量远远超过了“小马”的能力范围,“拉车”的过程中必然跌跌撞撞,一不留神就摔得七零八落,直观表现在一些政策落实到基层跑偏落空、变形走样,导致好措施在“最后一公里”烂尾。
基层之所以会出现“小马拉大车”的现象,关键原因之一是权责不匹配、职责边界不清晰。《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指出,要“制定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为我们指明了解决基层困境、为基层监督的方向和路径。
经国序民,正其制度。制度建设是国家治理之基,社会发展之本。必须要以清单化为抓手,进一步理顺基层权责关系,监督与激励并重解决好形式主义问题,推动为基层减负提质增效。
“清单化”思维厘清权责边界。统筹考虑简政放权与权责统一,合理明确乡镇(街道)的属地管理事项,健全完善履行职责正负面清单,将一些不适宜、不应当转移到基层的工作任务在负面清单中明确,让基层有开展好工作的精力和底气。“动态化”调整举措清单内容。要结合工作形势变化和乡镇(街道)实际情况,及时优化清单内容,即因地制宜,又因时而动,确保清单能为基层干部精准“指路”。
此外,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监督检查时,要做到以清单为导向,精准应用“四种形态”,严格查处“甩锅”基层,推诿扯皮等不良现象。并做到兼具灵活性,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用好“三个区分开来”,依纪依法依规宽容改革创新、担当作为过程中的“无心之过”,切实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营造宽容失误、鼓励作为的干事创业氛围。
李维媛(江川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