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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拔任用干部应从多个方面入手,用什么人是导向,不用什么人也是导向。组织部门肩负为党事业发展选贤荐能的重要职能,必须牢固树立讲担当重实干的鲜明选人用人导向,立足组织工作实际,打通“上”、“下”两个“任督二脉”,充分激发干部干事热情,履行好“配好班子”“选好干部”“用活人才”“建强组织”重要使命。
强化培养选拔,让能者“上”。坚持一线培养锻炼干部。完善“一线法”培养锻炼干部机制,通过交流任职、挂职锻炼等方式,选派干部到改革发展的主战场、维护稳定的第一线、服务群众的最前沿接受锻炼,在实践中提高推动改革发展、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和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突出“有为才有位、有位要有为、为官要为民”的用人导向,注重在项目工作中发现、培养和使用干部。加大一线选拔任用干部力度,形成“从基层来,到基层去”的用人导向,鼓励干部积极投身基层干事创业。大力选拔和重用理想信念坚定、心系人民、襟怀坦荡的干部,依法办事、为政清廉、品行端正的干部,坚持原则、认真负责、敢抓敢管的干部,想改革、谋改革、善改革的干部,能力过硬、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扎根基层、埋头苦干、甘于奉献的干部,公道正派、不拉关系、不走门子的干部。
强化监督管理,让庸者“下”。严选严判“全面化”,坚持每年开展班子调研,与所有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谈心谈话,全面了解掌握科级领导班子的运行情况及干部的履职情况。对存在不良倾向的干部,通过谈话提醒、函询、诫勉,促其及时整改。充分发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中的作用,强化对拟提拔人选条件和资格的甄别和核查,坚持干部档案“凡提必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对考察对象党风廉政情况的意见“凡提必听”,把不如实反映本人信息、对组织不忠诚老实的人排除于提拔之列并追究责任,从严把好核查关。注重发挥纪检、人大、政协、政法、信访、审计等各方面的监督作用,形成健全完善的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监督网络,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违反干部选任程序和违纪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纠正一起、通报一起。
强化问责处理,让劣者“出”。严明责任“不含糊”。健全完善督查机制,对“吃空饷”、违规抽调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行为进行定期督查,对干部管理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实施诫勉约谈,推动形成从严管理、敢抓敢管、齐抓共管的干部管理格局。畅通渠道“不护短”。进一步畅通群众反映渠道,用好用活媒体监督、电话举报、网络举报等载体渠道,开启领导干部全天候“探照灯”,始终保持整治“为官不为”的高压态势。执纪执规“不留情”。坚持依法办案、从严管理,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案件查办作用,形成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合力,盯紧大案要案,从严从重处理。
肖丹(元谋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