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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久久为功。领导干部是推进改革的“排头兵”,发挥着中流砥柱的作用,应谨防政绩观偏向错位,争做改革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推动改革事业高质量发展。但也要看到,只想当官不想干事等不良现象犹如弹簧,稍一松懈就会反弹。譬如少数领导干部甘当“二传手”,抓改革习惯于传达一下、布置一下,只负责“传”不负责干,既推了事又卸了责;有的“只挂帅不出征”“只吹号不冲锋”,改革中一遇到问题要么绕着走,要么“打太极”“踢皮球”;有的“新官不理旧账”,把前任遗留的事情束之高阁,甚至把矛盾问题往后拖等。这些现象表面上看是干部作风问题,实质上是政绩观发生了偏差。如不纠正,将成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拦路虎”。
干部作风一头连着事业发展、一头连着党心民心。习近平总书记在《关键在于落实》一文中指出,“不要绕开矛盾和问题走,而要同群众一道千方百计地去求得矛盾和问题的及时正确解决。这是各级领导干部在抓落实及其全部工作中应该具有的根本态度。”因此,在推动改革落实中,领导干部要事不避难、义不逃责,多到矛盾突出的基层去,多到困难较多的一线去,多到难点焦点问题聚集的现场去,不仅要做“指挥长”,还要当“施工队长”“敢死队长”“拼命三郎”,一竿子插到底,拔出腿来两脚泥,敢于正视问题、善于化解矛盾。
秉纲而目自张,执本而末自从。消除“甩锅改革”的滋生土壤,要优化领导干部权责配置体系,防范职责交叉重叠和权责划分不清,明确风险责任清单,科学规范属地管理,建立健全权力约束和规范的运行监督机制。扎实抓好改革落实工作,要用好改革“指挥棒”,及时奖优罚劣,纠治政绩观偏差,对于不抓改革落实、消极应付、贻误发展的领导干部,以严肃问责督促严格落实,以刚性约束唤醒责任意识,不能“上面猛踩油门、下面却挂空挡”。还要建立健全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和保护机制,激励领导干部“揭榜挂帅”、领题破题。(周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