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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从党政干部和企业家两方面出台政商交往负面清单

时间:2023-12-30 文章来源: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重要论述,根据省委要求,近日,省纪委监委印发《政商交往负面清单》,从党政干部和企业家两方面作出规范约束,同时省工商联印发《清廉民企建设指导清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和政治生态,鼓励领导干部积极主动服务企业发展,保护和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推动党政干部和企业家双向建立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

  《政商交往负面清单》从党政干部和企业家两个方面分别作出规范约束。其中,党政干部行为负面清单主要内容为“7个严禁”:即严禁高高在上、敷衍塞责,严禁违规设槛、政策歧视,严禁违规执法、徇私枉法,严禁“清”而不为、推诿扯皮,严禁不讲诚信、不守承诺,严禁干扰经营、任性用权,严禁以权谋私、亲清不分,对党员干部划出政商交往行为底线。

  企业家行为负面清单主要内容为“7个不得”:即不得向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及其家属、特定关系人等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等财物,不得违规进行利益输送,不得违规出资购买或变相提供车辆、房屋等,不得违规以明显低于(高于)市场的价格进行交易,不得违规安排活动或报销费用,不得违规宴请,不得帮助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掩盖违纪违法事实,对企业家划出政商交往行为底线。

  清廉民企建设指导清单,对民营企业清廉建设以正面引导的角度,从加强组织建设、完善制度机制、把握亲清边界、依法诚信经营、培育清廉文化等5个方面15条内容作出倡导规范。

  政商关系是营商环境的风向标,营商环境是经营主体的发展之基、活力之源。立足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省委、省政府先后建立了领导干部联系非公有制企业、联系商会、联系经济组织等制度,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2019年4月,印发《关于规范政商交往推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工作意见(试行)》,厘清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碰,为广大党员干部在规则之下干事搭起制度平台。

  “在2019年印发的意见基础上,这次出台的两份清单从党政干部和企业家两个方面作出规范约束,更加注重政商双方的‘双向奔赴、亲清统一’,更加注重提升党政干部对企业的服务意识。”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同志介绍。在负面清单基础上,同时发出正面倡导:各级领导干部要坦荡真诚同企业家交往,主动作为、靠前服务,一视同仁对待各类经营主体,依法依规为企业和企业家解难题、办实事,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企业家要积极主动与各级党委、政府沟通交流,洁身自好走正道,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

  “制定两个清单,目的之一就是引导政商双方亲而有度、清而有为,实现政企良性互动常态化,助力我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同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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