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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澄清正名添底气 “撑腰鼓劲”促担当

时间:2024-07-30 文章来源: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作者:佚名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中容易得罪人,被人诬告、陷害我早有心理准备,但知道被别人举报的那一刻,心里还是挺委屈的,感谢组织及时查清事实,为我澄清正名,在今后工作中我将继续认真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了让受到不实举报的纪检监察干部放下思想包袱,激发干事创业热情,近日,洱源县纪委监委为受到不实举报的纪检监察干部澄清事实真相,消除负面影响,让纪检监察干部感受到组织的温暖。

  开展澄清正名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管厚爱、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举措,也是激发干部履职尽责的鲜明导向。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意见》以及“清廉大理”建设洱源实践要求,建立完善问题线索集中研判、处置严格把关、反馈闭环管理的工作机制,坚持把强化监督和正向激励结合起来,积极开展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对符合澄清正名相关要求的,做到应澄清尽澄清,旗帜鲜明地为实干者卸包袱、鼓干劲,释放为敢于担当者担当、为勇于负责者负责的强烈信号。同时,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制定印发《洱源县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推动创优提质工作机制(试行)》,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注意把故意和过失、因私和为公、违规和试错等区分开来,对经查认定失实的,采取书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及时有效地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开展澄清正名,持续释放和树立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的强烈信号和鲜明导向。今年以来,对3件3人实施容错纠错,为受到不实举报的8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为做实澄清正名“后半篇文章”,在开展澄清正名后,该县纪委监委通过面对面谈心谈话、实地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定期开展暖心回访,督促党员干部所在的党组织加强思想疏导和正面引导,维护党员干部在考核考察、评先评优等工作中的合法权益,让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彻底卸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

  在正风肃纪反腐高压态势下,纪检监察干部身处反腐败斗争一线,容易受到诬告、报复,不同程度上会挫伤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积极性。该县纪委监委建立完善线索集中研判、处置严格把关、反馈闭环管理等工作机制,结合被反映人的工作履历、一贯表现、群众口碑、廉政档案材料等方面因素,综合分析研判,仔细甄别反映问题的真伪,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有问题的纪检监察干部从重惩处,绝不姑息,对系统内的腐败分子从严惩治,以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铁军。

  “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主动接受党内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不断健全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体系,坚决防止和纠治‘灯下黑’。同时,对恶意中伤、散布谣言和失实举报者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典型案件要通报曝光,以鲜明的态度和坚定的立场向诬告陷害者亮剑。”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道。

  赵敏 杨丽萍(洱源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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