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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破格提拔“民意焦虑”

时间:2024-07-30 文章来源: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作者:佚名

  

  

  破格提拔干部是我国党政领导干部常规选拔任用的重要补充,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现实需要。然而,“破格”却成为牵动大众敏感神经的字眼。要消除对破格提拔的“民意焦虑”,归根结底,就必须让破格提拔严字当头,“破”在明处,坚决抵制选人用人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破格”而不“失格”,做到破之有据。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了破格提拔的“硬杠杠”,划定了不得破格提拔的“高压线”,为破格提拔确立了基本制度规范,是实际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的“格”,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底线”。随意破格、破格失格就要出问题、犯错误。破格提拔干部主要是指破除年龄、学历、任职经历、任职时间等台阶、资历方面的“格”,而不是干部选拔任用德才标准上的“格”。破格提拔干部必须有明确的政策依据,不能“失格”或者打擦边球,不允许把破格作为不遵循原则和规定的借口,不允许借破格之名、行谋私之实,要坚持“宁缺毋滥”,绝不“勉强过关”,杜绝因任性“破格提拔”出现用人失察的“后遗症”。

  “破格”而不“降格”,做到破之有理。破格提拔的目的说得很清楚,是要选拔优秀干部。从这种层面上来说,破格提拔选人用人的标准应该比常规提拔更加严格,只有严格标准,甚至提高标准,才能让干部服气,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实践中,围观“破格提拔”干部的履历,公众看到的只是令人目眩的提拔速度,却看不到相符相称的提拔依据,特别是将“参加工作不满3年”“工作优秀”“破格提拔”等字眼放在一起,很难不给人留下想象空间。破格不是“降格”,要进一步科学细化破格情形,准确衡量优秀标准,坚持优中选优,好中选好,通过破格提拔的制度设计,为破除论资排辈、平衡照顾提供制度保障,真正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破格”而不“出格”,做到破之有序。阳光是最好的除菌剂。破格提拔作为干部选拔运用中的特殊情况,更需要保证整个过程在阳光下运行。民众对破格的焦虑主要集中在“是否公平公正”“是否暗箱操作”上。那些打着“破格”的幌子,却做着“破坏公平公正”等等“出格”的行为实在是违背破格制度的初衷。要不断完善公平、公正、公开的人才选拔机制,严格按照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前公示等程序,使操作流程公开透明,让干部破格提拔在阳光下进行,坚决防止暗箱操作和“潜规则”。要将信息公开贯穿选拔任用全过程各方面,既公开说明破格提拔的具体情形和理由,也公开选拔过程和干部基本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回应社会关切,让破格提拔突出质疑重围,防止“程序空转”。

  黄丹羿(安宁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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