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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张堰镇:以规约善“议” 探索集中居住治理新路径

时间:2023-12-30 文章来源:上海基层党建网 作者:佚名

  (上海智慧党建网)近日,金山区张堰镇集中居住点近200户农民已完成入住。集中居住后,村民们的居住形态也从“散状”向“集中”转变,原有的居住格局、生活方式、邻里关系发生变化,对社区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与要求。张堰镇党委坚持党建引领,成立集中居住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在推动社会综合治理过程中,完善村规民约激发自治活力,灵活运用“三办”工作法引导村民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切实把调研成果转化为社区治理成效。

  深调细研,在“听”字上下功夫

  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也是成事之道,更是解决问题的“重要法宝”。张堰镇以“四下基层”为抓手,深入一线了解原村规民约条款在新社区管理中的制约,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实地访摸民情。为切实了解村民入住后遇到的实际难题,镇领导班子成员、镇司法所与管委会办公室全面调研走访,耐心倾听群众呼声,了解集中居住日常管理问题。集中听汇民智。在了解问题后,有针对性地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座谈会,围绕集中居住点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治理、入住行为规范等问题,提供意见建议。细梳理明方向。经过梳理明确“白事点”建设、购物场所配置、车位划定、新能源充电桩安装使用、毁绿种菜、公共场所使用、垃圾分类、文明养宠等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将其归纳汇总形成了问题清单和建议清单,为下步完善村规民约条款奠定基础。

  直面问题,在“商”字上做文章

  坚持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将涉及所辖区域公共利益重要事项纳入协商范畴,加强法治保障,以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不诉自办”。分层分类“议”。搭建多元化协商议事平台,与鲁堰管委会、百家村、村民代表充分协商,分别制定了《留溪雅苑居民公约》和《百家竹舍宅基公约》。开展农民集中居住问题微信征集,制定了《公共区域绿化管理细则》《宠物管理细则》《阳光棚规范搭建细则》《停车管理细则》等补充公约,实现法治保障与村民需求同频共振(目前司法所已完成法制审核、居民审议公示等程序,后续将送交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全面细致“析”。在议事活动中灵活运用各类法治资源,邀请司法所、社事办、村居法律顾问等共同参与,对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协商事项,邀请专业技术人员、政府部门代表参加。对初步形成的各类公约,由村居法律顾问开展法制审核,确保议事内容无法律风险。入情入理“讲”。推进资源下沉,将集中居住点已形成的“总则+细则”村民公约,依托“留溪法韵”微课堂平台,邀请律师、公证人员、人民调解员、集中居住点工作人员等,重点围绕农民集中居住点的环境维护、乡风文明、治安管理、私搭乱建、停车占道等,开展法治宣讲与解读。

  跟进落实,在“做”字上见实效

  随着集中居住的持续推进,农民居住的心态、环境从“量变”转向“质变”,为此,张堰镇提升管理服务能力,切实调高社区运营效能。“监”字先行。为更好推动集中居住村民公约落地见效,厘清集中居住、跨村平移村民关系,从“三支队伍”、法律明白人、乡贤中选优配强集中居住点守约监督小组,并制定《监督小组细则》,明确监督职责,检查集中居住点村民守约情况。“实”处发力。设立临时党支部,通过“建组织”抓覆盖,合理划分小区微网格,挖掘有一定威望的退休老干部、老党员、原村民小组长,担任微网格小组长,做实做细村民工作,深化社区规划,贯通上情下达和民意传递的“末梢神经”。“借”势而为。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力量,加强村民公约的可执行性,结合红黑榜、积分制等,推动自治条款落实到位。如发现有违反村规民约情形,由所属村委记入年度积分制,涉及相关部门征求社区表现、征询审查意见时,集中居住点将结合守约情况如实反映。

  金山区张堰镇将切实做好主题教育“后半篇文章”,继续探索农民集中居住治理新模式,激发村民自觉遵守、敢于监督、主动参与的热情,让村规民约真正成为基层治理的“金钥匙”。


原文链接:https://www.shzhdj.sh.cn/djWeb/djweb/web/djweb/newestindex/newinfo.action?articleid=ff8080818cb1f187018cb2bbeef511c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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