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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要时时处处铭“纪”于心

时间:2024-07-02 文章来源: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作者:佚名

  

  

  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党的政治生活中又一件大事,非常必要、正当其时。党员干部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以党章党规党纪为立身修身安身之本,将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新时代党员干部,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立身的“必修课”。通过原原本本通读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搞清楚“可为”与“不可为”,弄明白“应做”与“必做”。坚持政治引领,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精神境界、道德修养,抓好理论学习、政治轮训、党性淬炼,多吸“理论之氧”,常补精神之钙,多出“思想之汗”,常排“问题之毒”,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将规矩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并使之成为人生信条,拧紧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思想“总开关”。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党员干部的行为作风是社会风气的“风向标”,也是政治生态的“晴雨表”,不仅关系着自身的品行,也关系到党在群众中的威信。作为国家公权力的行使者,既要手中有权,更要心中有戒,在任何时候都能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越红线,守住底线。要学会用理论引领使命,提升自身免疫力,守得住初心、经得住诱惑、扛得起重担,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扣好人生的“每一粒扣子”,用实际行动把清正廉洁贯穿于工作中的各方面、全过程,让“清醒的认知”铺就“清澈的底色”,不辜负群众期望。

  “形枉则影曲,形直则影正。”学党纪的目的在于践行,是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践行初心使命的“指南针”。党纪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处理党群关系时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充分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保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党员干部要持之以恒抓落实,用情用力解决群众难题,最大化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无论何时何地,无论职位高低、权力大小,都要牢固树立和践行“人民至上”的正确政绩观,切实将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效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实际行动。

  李娜(楚雄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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