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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儿子婚恋问题产生严重分歧的父子矛盾,因家庭琐事争吵不休的夫妻矛盾,因楼上噪音问题产生的邻里矛盾……一个个矛盾纠纷在基层快速化解,这是锦州市创新推动“一二三”工作法,构建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的生动例证。
去年,锦州市获评“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和“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成为辽宁省唯一的“双创”城市。
建立一套体系,统筹推进工作。锦州市以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为契机,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领导小组,统筹市域内各类资源力量,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相互配合、基层自治为主的格局。以“孙建设警务室”“史继权工作室”为代表的一批群众性调解组织应运而生,实现了身边人解决身边事。目前,锦州市共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552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48个,企事业调委会17个。去年全年排查矛盾纠纷11093起,化解10438起,化解率达94.1%。
把握两个环节,注重解决问题。锦州市坚持发现矛盾是关键、解决纠纷是目标的理念,牢牢抓住源头预防、前端排查,关口把控、分类化解两个环节推动矛盾纠纷得以解决。95名法官、83名检察官、1130名民警(辅警)、42名律师下沉到1350个村(社区)任平安书记;4179名专兼职网格员“巡查问诊”,12348服务平台“在线问题”,排查发现各类风险隐患;10个信访接待大厅,108家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坐堂会诊”,调度涉事部门联合解决矛盾纠纷。
完善三个机制,强化奖惩并重。锦州市不断寻求矛盾纠纷最优解,通过建立预测预警机制、风险评估机制、考核评价机制,做到矛盾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早化解。全年组织了5轮涉稳风险隐患排查,整改风险隐患1485件,完成社会风险稳定评估642件,信访问题“万件化访”化解率为98.84%;注重惩处与激励并重,在全市开展“枫桥村(社区)”创建活动,对96个创建达标村(社区)给予奖励,对辖区内发生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及时、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进行追责问责,切实破解基层社会治理难点堵点,激发基层治理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