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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三步诊疗”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

时间:2024-06-06 文章来源: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作者:佚名

  近年以来,朝阳市始终坚持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与巡察工作同向发力、同频共振,通过“三步诊疗法”从严从实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全面提升全市选人用人工作质量。

  建强队伍、熟悉情况,做好前期“预诊”。在开展选人用人检查前,通过抽调一批参加过上级巡视、熟悉干部选拔任用、了解人事档案等工作的业务骨干及组工新生,多渠道充实选人用人专项检查队伍。采取“1+1+N”的方式,即“1名科级以上干部带队+1名业务骨干+N名组工新生”,持续加大选人用人检查力度。同时,积极发挥组工干部“传帮带”作用,在业务工作的交流探讨中,不断提升干部业务能力和工作本领。工作人员在进驻前提前熟悉被检查单位基本情况、班子结构、历年“一报告两评议”情况、信访举报、违法违纪、经责审计、历年来单位干部调转等情况,确保在开展工作过程中,明确检查重点,细化专项检查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做到有的放矢。

  细化流程、深挖问题,注重中期“看诊”。检查过程中,现场实地查看干部选拔任用文书档案、新提拔干部档案、党委(党组)会议记录等书面材料600余份。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对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干部人事档案相关规定等制度,深入查找选人用人存在问题。在开展谈心谈话过程中,与被检查单位干部进行个别谈话,听取最真实的评价,直接了解干部对被检查单位选人用人满意度。对于初步核实的问题,检查组集体讨论,精准认定,与被检查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及时补充论证,与巡察组对接,协同合作,成果共享。检查结束后,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严格把关,确保反馈问题有理有据,直抵“病灶”。2023年以来,全市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共发现问题33个。

  压实责任、强化整改,抓实后期“回诊”。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被检查单位,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压实被检查单位主要领导主体责任,要求单位主要领导躬身入局,亲自审核整改材料,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确保整改到位。建立整改工作“月报告”制度,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对后期巡察反映问题比较集中或整改不到位的,严肃处理。在检查工作结束后,督促被检查单位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创新思路举措,健全制度机制,堵塞漏洞,及时报送进展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市直单位人事(干部)科长管理的通知》,定期举办组织人事(干部)科长业务工作培训班,不断提高全市选人用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2023年以来,全市选人用人检查反馈问题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

  (朝阳市委组织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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