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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激发市场活力,完善违规收费投诉举报查处机制,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和线索,现将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行为投诉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强制市场主体入会(法律法规有规定的除外)、阻碍退会或只收费不服务;
2、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没有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审议表决,会费档次超过4档,或同一档次中细分不同收费标准;
3、分支(代表)机构重复收取会费,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和收取会费;
4、利用政府名义或政府委托事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或利用政府购买服务事项违规向企业收费;
5、强制会员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及出国考察;
6、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评选前后直接或变相收取各种相关费用行为;
7、强制会员赞助、捐赠、订购相关产品或刊物;
8、超出章程宗旨或业务范围开展经营服务性活动;
9、违反规定擅自将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
10、利用法定职责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11、以开展职业能力水平评价为名,变相开展职业资格认定,颁发的证书违规使用“青海省”“青海”“全省”“省级”和“职业资格”“人员资格”等字样,或包含国旗、国徽标志;
12、承担有关职业资格认定工作的,收取除考试费、鉴定费外的其他费用;
13、其他违规收费事项。
二、投诉电话:0971—6104757
三、投诉网址:http://www.qhsgj.gov.cn/“投诉举报”专栏
四、受理部门:青海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五、投诉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9号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对全省性社会组织乱收费行为以来电来信等方式进行投诉举报。我厅接到投诉举报后将认真调查核实,一经查实,依法依规处理。
特此公告!
青海省民政厅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