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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洞口县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源头预防法治化,探索形成了“四个一”基层治理工作法,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推动“一线处访”。洞口县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性工作,开通政民、政企、政网“三个直通车”,推动工作重心下移、渠道关口前移、矛盾问题在一线解决。县级领导带领部门负责人每月最后一周集中到乡镇、村带案下访接访,每月23日到园区、企业现场办公,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每季度与网民代表开展一次面对面交流,带动并协调乡镇、村(社区)和部门在基层一线宣讲法规政策,征集民生实事意见,让决策部门与群众理性对话、民主协商,防止因决策不当引发信访矛盾。2023年以来,“三个直通车”机制推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00余个,为企业解决发展难题61个,群众关注的“车位、床位、学位、厕位”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建强“一支队伍”。洞口县从县乡党员干部、专兼职调解员、政法干警、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村(居)民代表、“五老”、乡贤中选聘“背包调解员”600人,进村入户调处矛盾纠纷。通过身边人化解身边事,既拓宽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渠道,又保证了民情可知可感,矛盾可调可控,处理公平公正,受到群众的充分肯定。同时,在调解过程中,注重与法制教育活动有机结合,将每一次纠纷调解的过程作为一次普法的过程,引导群众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达到了“调解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
打造“一个平台”。洞口县积极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各方面的资源,在县、乡、村建立“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站),坚持做强县、乡矛调中心,做实村级矛调工作站。在县矛调中心,成立以县领导为主任的专职工作队伍,集中公、检、法、司、信访、人社等部门工作人员常驻中心办公;在乡镇矛调中心,集中信访接待中心、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专职调解员力量,推行“门诊式接访、一站式服务、一揽子调处”;在村级矛调工作站,加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和力量配备,组织党员、乡贤、网格员、信息员、信访代办员等各方力量,把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今年1至4月,县矛调中心共调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66件,调解成功率97.4%。乡镇(街道、管理区)矛调中心共受理纠纷案件864件,目前已化解纠纷840件,调解成功率99.76%。
夯实“一个基础”。持续夯实村级基层基础,充分发挥村级源头预防“桥头堡”作用。一是实行“五个到村”。做到“政策宣传到村、信息预警到村、经费保障到村、矛盾调处到村、处理反馈到村”,让村级源头管控、事前预防和前端化解落到实处。2023年以来,村级及时就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7808个,为群众办实事6900余件。二是织密工作网格。实行县级领导联乡包村、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组长包户,党员和村(居)民代表“双帮带”,做到户户见村(居)民代表、家家党员联,服务群众零距离。三是创新信访“积分换项目”机制。对全县村(社区)实行信访积分制奖励,县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项目资金,用于奖励积分排名前100名的示范村(社区),对积分排名后20名的村(社区)纳入重点管理。“积分换项目”机制有效调动了干群化解矛盾的积极性。全县到县以上无访村(示范村)由2020年的71个增长到2023年的222个,占比6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