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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合肥市针对年度综合考核指标过细、考核事项较多、考核过程繁杂等问题,不断优化改进工作方式,持续为基层减负。
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表现和工作实绩,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等次评定的重要依据,根据不同单位职能,设置党建、发展两类共性和个性指标。县(市、区)重点围绕经济发展、生态环保、社会建设、民生改善等,市直部门重点围绕履行职责、提高效能、服务基层等方面设置考核指标,持续推动归类整合,减少一般性考核指标。近三年,考核指标总数减少20%、评分标准数量减少43.5%。
全面清理规范各类考核事项,精简专项业务工作考核,督促考核责任单位建立日常考核台账,加强对目标完成情况的跟踪监测,考核结果得分按比例运用到综合考核中,一般不在年终组织集中检查。对确需年终集中检查的,经市委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参加由市委考核办统一组织的集中检查,做到“下去一把抓、回来再分家”,各牵头单位不再分头组织相关检查,减轻基层迎检负担。
按照属性相近、职能相关的原则进行考核分组,一类单位一组考、一尺量。依托政务网开展线上民主测评,参评人员通过扫描二维码登录进行评议,结果即测即出,提高工作效率。2022年度市委综合考核期间,10天完成138家单位领导班子测评、评议及结果导出等工作,实现人员少跑腿、数据多跑路、统计零误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