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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要求,近年来,郴州市苏仙区突出政治考核、突出民评考核、突出实绩考核,通过抓实抓细政绩观考核工作,持续推动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
突出政治考核。考单位工作执行表现。2023年度,苏仙区将市委、市政府制定对县市区的各项考核内容作为全区各单位开展全年工作的行动指南,明确32个区直及驻区单位作为落实121项市考指标工作任务的牵头责任单位,不仅将市考指标纳入对区直及驻区单位的绩效考核内容,还将各涉市指标责任单位任务完成情况由“计分制考核”设置为“在总评分中加扣分制考核”,引导各涉市指标责任单位抓好任务落实的同时树牢争先创优意识。下一步苏仙区将聚焦经济指标将这一“大概念”,将其细化为可实时掌握完成情况的“微操作”,对市考经济指标的目标任务进行细分,突出考核“政治性”,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和助推器作用,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确保高质量完成考核任务。考干部行为特征表现。2022、2023年度苏仙区对50个区直单位、14个镇(街道)同步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建设考察及年度考核工作,根据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特点,设置具体化、有针对性的考察考核内容,重点了解政治建设情况和干部政治素质,把政治素质是否合格摆在考察考核的首位,坚持将政治素质“过得硬”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选为优秀等次。下一步为确保考察考核工作的延续性,将参照往年,对剩余所有未开展政治建设考察的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建设考察及年度考核工作,深度了解领导班子运行情况特别是考察识别领导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做到一届党委任期内政治建设考察全覆盖。
突出民评考核。提高“民评”考核分值。2023年度,将区本级绩效考核方案中的“民评”(群众评价)考核指标分值由8分提高至15分,委托统计部门采取入户调查、发放问卷调查表、组织群众评分等方式,对考核对象所辖群众进行幸福感指数、满意度指数、安全感指数民意调查,把群众的“优差评”作为对单位绩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结果评定的标尺。同时进一步建立反馈机制,将民评考核指标排名、扣分项及时反馈至各考核对象,坚持“评价是手段,整改问题是关键”的理念,要求被考核单位对照考核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将解决实际问题贯穿民评工作始终,突出群众在考核评价中的重要地位。明确“民评”考核内容。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破解乡村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的具体举措》,取消村级组织不应承担或者没有能力承担的工作事项,切实做好为基层减负,把减轻工作负担成效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动力,集中精力做好为民服务工作。聚焦群众关切,做到群众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指标就设定什么、就考什么,充分反映群众感受,指导14个镇(街道)拟定对村(社区)绩效考核方案,通过指导基层完善绩效考核方案的方式,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质量和水平。
突出实绩考核。注重考平时工作实绩。2023年度,将领导班子年度考核量化分值设置为绩效考核工作结果占60%、班子民主测评占10%、领导评价占10%、民意调查(基层测评)占10%、党建工作成效占10%,突出绩效考核这一重要指标,结合政绩纪实档案情况进一步查询已采集的区管领导干部平时业绩信息,将单位平时工作实绩、干部平时业绩作为评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优良差”的重要依据,对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单位“一把手”优先晋升职级,对在年度考核连续三年优秀的领导干部给予记三等功奖励,同时每获得一个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领导干部在职级晋升时任职年限要求缩短半年。注重考中心工作实绩。2023年度,区委考核办加强对中心工作督导检查,联合区纪委监委、区委区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定期对筹办第二届湖南省旅游发展大会等中心工作开展综合督查,全方位考核干部表现情况。对在中心工作上创先争优的干部实行“一票肯定”,例如获得真抓实干激励项目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对在因工作受到区级以上党委、政府通报批评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2023年以来,共提拔重用在筹办第二届旅游发展大会、打好“发展六仗”等中心工作上实绩突出、敢于担当的“闯”“创”“干”干部47人,极大激发了全区党员干部想干能干、敢作敢为的干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