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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干部试用期制度,是一种干部任用考核的延续,可以通过较长时间的实际工作,更全面、客观地考察干部,拓展考察面,提高选人用人的准确性和公信度。但时下,也有一些地方在选拔任用干部“试用期”上,只是走走程序、做做样子,以致干部试用期制度形同虚设,大大挫伤了干部队伍的干事创业积极性。
莫把“试用期”当“空窗期”,让干部“一躺了之”。“空窗期”引申为空档期,指无法突破瓶颈的时期。很多干部主动到别人不愿去的地方去“自讨苦吃”,到别人都不敢去的岗位“经受磨砺”,用实干的脚步、以过硬的本领努力创造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被党和人民委以重任。被提拔重用后,有的干部会认为,自己长期以来的辛苦付出、踏实肯干、兢兢业业终于得到了回报,在试用期内既不会调整岗位,职务职级短时间内也难以继续晋升,工作干得不理想还有“适应新环境、新工作、新岗位尚需过程”这一“万能理由”,便萌发“此时不躺,更待何时”的错误思想,于是,个别干部提拔前后大变样,提拔之后“原形毕露”,思想松动、纪律松懈、工作松劲、状态松弛、作风松软,进入了工作的“中场休息”时间,不仅败坏了政治生态,还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了极大的损害。作为新任职领导干部,应该常怀“空杯”心态,保持“清静”姿态,保持战略定力,既不躺在“前人的功劳簿”,又常怀“求解不深”的忧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真正在解决最急、最忧、最盼的问题中探求“最优解”,以百分百的“清醒”状态当好人民群众的知心人、贴心人、领路人,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办实事。
莫把“试用期”当“过渡期”,让选任“一提了之”。“过渡期”指事物由一个阶段或一种状态逐渐发展变化而转入另一个阶段或另一种状态的过程。个别组织人事干部认为,只要一个干部经历了严格严密的研究动议、民主推荐、深入考察、讨论决定后正式任职的干部,就应然成为领导干部,“发文在前,试用在后”,“试用期”只是任职后的“过渡期”,忽略了对新任职领导干部的精准滴灌、持续跟踪、个别培养、重点关注和动态考核,任其自由散漫地“野蛮生长”,使领导干部的培养和监督陷入了被动局面。对于新任职领导干部,要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及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这是对干部的真正关心爱护,因为“出出汗”“红红脸”总归比出错、出事好。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牢牢把握动态监管这个关键,健全完善试用期领导干部跟踪考察制度,采取暗访督查、个别座谈、群众举报等多种形式,提高干部试用期任职的心理压力,把干部砸掉“保险箱”、扔掉“安眠枕”,推向“悬崖边”、踩上“钢丝绳”。在发现个别问题苗头、倾向后,不能讲情面,一味从宽,导致干部小错酿成大错、小病拖成大病。要持续夯实干部队伍“作风优良”四字,树立为民服务、为民解忧的形象,以好的作风、优的态度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莫把“试用期”当“赶工期”,让考核“一考了之”。“赶工期”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达到某种目的而压缩工程进度,提前完成施工任务。领导干部试用期满后,须进行试用期满考核工作,个别考核工作人员认为试用期满只是“既定程序”“规定动作”,政治站位和思想觉悟不高,对此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深不细,在民主测评中,只关注是否有“不称职”票,忽略了“称职”和“基本称职”票背后的民意和深意;在考察谈话中,只会按部就班地谈话,忽略了干部群众情真意切的“逆耳言”、欲言又止的“微表情”、话到嘴边的“弦外音”,影响了干部试用期制度的严肃性和科学性。各级组织部门要在领导干部试用期考核工作中充分发挥组织把关的“定向”作用,防止不适宜担任领导干部的人选蒙混过关。要坚持“一线访”,深入开展调研式考察,通过个别谈话、列席旁听、调阅资料、民主测评等方式,全面分析比较、相互补充印证,切实把握试用期领导干部特点特长、作风担当、培养潜力,防止出现“上下一条线”“横竖一刀切”现象,切实把干部考准考实。“实地看”,注重考察试用期领导干部在重点领域攻坚、重大项目建设中的政治态度、责任意识、工作作风和工作成效,体现真抓实干的导向性。“深度挖”,始终关注试用期领导干部在领导班子中运行质态、结构功能、优化方向等要素的动态变化,在纵横比较、全面甄别中,精准研判班子建设现状和需求,为选人用人提供详实依据,推动班子结构优化、功能提升。
张轩鸣(昆明市盘龙区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