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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绩冲动”要不得

时间:2024-04-04 文章来源:七一网 作者:佚名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充实了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行为的处分规定,同时,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原来的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并规定为从重加重处分情形。当前,我们肩负任务的繁重性和艰巨性世所罕见,需要大批“干将”“闯将”站出来、顶上去。然而,少数党员干部为图一时之功,脱实就虚“搞形式”、寅吃卯粮“铺摊子”、盆景走秀“显政绩”、数据注水“好面子”,把真抓实干“造福一方”异化为轰轰烈烈“造势一方”,犯了“政绩冲动症”,须以党性锤炼、实干选优等方式予以解决。

  正心固源,正品成格,以党性锤炼厚植“无我”底色。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要将党员干部党性教育放在工作“C位”,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同时将业务工作和群众需求有机整合,不搞“纸上谈兵”,要沉身入户“望闻问切”,既看“厅堂”也看“后院”,摸清摸准急难愁盼,提高站位通盘考虑,“因地制宜”深思谋定,坚决摒弃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当好人民群众的贴心人、领路人,以“有我”担当追求“无我”境界,真正做到打基础、利长远、出实效、得民心。

  严格监管,激浊扬清,以铁规硬杠纠正政绩偏差。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健全考核办法、问责机制,全面检视、靶向纠治,畅通媒体聚焦、群众监督渠道,及时摸清党员干部工作状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姿态对党员干部政绩冒进露头就打、常抓不懈,对一味追求显绩、竭泽而渔、华而不实的“亢奋者”红牌罚下、依规依纪从严处理,以铁规矩、硬杠杠灭杀政绩观歪曲的“病菌”,筑牢党员干部纪法“红线”,倒逼“盆景专家”知止生畏。同时,常态化开展“政绩冲动”反面警示案例学习,让党员干部弄清“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从实际出发想问题、谋事业、干工作,扎实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业绩。

  重绩拔优,实干选才,以用人导向锻造实干队伍。“用人必考其终,授任必求其当”。要强化重实绩的用人“风向标”,延伸考核触角,优化指标设置,细化具体情形,完善甄别方式。通过实地调研暗访、民众认同问询、成果材料明察等方式立体扫描干部“政治健康状况”,整合信息、综合研判后对干部精准“画像”、把脉开方。畅通用人“上下贯通”渠道,坚持实绩为上,把真抓实干、业绩突出、群众认可的优秀干部选出来、提上去、用起来,让务实之风充分涌流,强化“实绩者方有位”意识。同时,把政绩指标贯穿到日常考评、阶段督查,明确“定量+定性”考核,让“答卷人”对做什么、怎么做、做何度有更明晰的追求,激励干部自觉“赛马”争先,形成能者愈强、优者愈先、干者愈多的良性循环。

  (作者系重庆市北碚区科技局干部)

  

  

  

  


原文链接:https://www.12371.gov.cn/Item/647718.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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