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组织法治网!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始终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通过抓牢责任落实、抓实制度保障、抓严监督考评,不断提高全区党务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水平,使其成为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联系服务群众的有效抓手。
抓牢责任落实,促进党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始终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认真履行加强党务公开工作主体责任,成立由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担任召集人,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等部门为成员的联席会议,督促各成员单位选优配强专职党务工作者负责日常工作,构建起区委统一领导、区委办公室牵头推进、各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确保党务公开工作高标准运行。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指导各单位按职责任务分类编制单位公开目录,目前已审查65个区直部门报备的公开目录。制定出台《全区党组织书记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将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各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内容,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重要内容。组织召开党务公开工作培训会,邀请市委办公室党务公开科科长专题授课,参训人数200余人次,全面提升全区党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抓实制度保障,促进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制定印发《集宁区委党务公开目录(试行)》,设定10类47项公开内容,细化公开事项,明确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公开时限、责任主体等内容,建立“定期提醒、季度备案、实时上报”工作制度,严格按照“提出、审核、审批、实施、反馈、归档”“六步程序”发布党务信息,切实把各项要求执行好、落实好。2023年全年公开事项2686条。建立健全“3+11+3”工作机制,即“成员单位主要职责、会议制度、考核办法”3项工作制度,“信息发布、风险评估、保密审查、党员旁听、列席会议、情况通报、政策解读、情况反映、听证咨询、征求意见、舆论引导和应急处置”11项配套制度, “党务公开公文签发单、公开事项审批表、区委领导活动方案审批表”3张表格,贯穿党务公开前、中、后全过程。
抓严监督检查,促进党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坚持将党务公开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的范畴,持续强化党务公开监督考核,创新构建“1+2+N”综合考评体系,将党务公开工作作为考核指标,纳入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切实增强考核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联合区纪委监委利用集宁区“三务”公开监督平台,对各部门单位公开事项进行全过程监管,
及时提醒相关部门补齐纠正遗漏和错误。去年年内下发2期督查通报、7份问题清单。联合区委办督查室先后赴25个单位开展实地督查,针对党务公开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提出指导意见,全面规范党务公开方式和档案资料收集工作,充分发挥考核监督“指挥棒”作用,推动党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区委巡察办将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巡察范围,常态化查看被巡察单位公示栏、网络公开及归档管理情况,对公开内容不及时、不全面情况写入巡察报告,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情况。(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委办公室 朱伟 斯庆图妮拉)
[责任编辑:孙慧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