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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日前,河南省纪委监委通报5起在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工作中履职不力等典型案例。
1.通许县水利局落实防汛要求不及时问题。7月20日晚全省防汛视频调度会后,通许县委县政府按照省、市工作部署,结合当地降雨情况,要求县水利局各闸口迅速提闸加大排水量。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俊杰电话联系该局工程管理股股长崔俊峰,要求其通知塔湾管理所等六个管理所提闸放水,崔俊峰没有及时向各所传达提闸放水要求。塔湾管理所所长梁振虎当日值班,自7月20日18时至7月21日0时59分擅自脱岗并大量饮酒,经局工作人员催促返岗后,对安排的工作事项消极应对,并与局领导发生冲突。分管工程管理股的副局长王清酒,履职尽责不力,对下属管理不严,既没有作出工作安排,也没有及时进行任何监督检查,致使下属工作人员在防汛的关键时期擅离职守。张俊杰作为单位党组书记、局长,对有关人员的违纪行为负有领导责任。通许县纪委监委责令张俊杰作出书面检查,给予王清酒政务警告处分,给予崔俊峰政务记过处分,给予梁振虎撤职处分。
2.太康县逊母口镇温庄村疫情防控不力问题。太康县逊母口镇温庄村疫情防控排查不细致,造成从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返乡人员失控漏管、瞒报、漏报,造成不良影响。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温庄村支部书记温振辉党内警告处分,由支部书记调整为支部副书记;责令温庄村包村干部、镇城建所长姜堃作大会检讨,由镇政府依据有关规定扣发其一个月绩效工资;责令该片区负责干部镇人大主席朱波作大会检讨,同时对朱波等3人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
3.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行政服务中心主任张新文疫情防控履职不力问题。按照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组建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专班的通知》要求,示范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区域协查工作,张新文作为疫情防控区域协查专班组长,不认真研究相关文件精神,未按规定开展信息分析、研判、推送,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推诿扯皮,增大了疫情防控风险,造成疫情防控隐患。经示范区党工委会议研究,给予张新文党内警告处分。
4.郑州市郑东新区祭城路街道办事处物业办主任张海文疫情防控履职不力等问题。8月8日,郑州市核酸检测督导指导组在开展现场检查工作中,发现郑州市第十七中学家属院检测点等候检测人员较多,未按防控要求保持安全间隔距离,处于组织松散、无序聚集状态,且现场无办事处工作人员进行有序引导,造成疫情防控隐患。市督导组对现场管理负责人张海文提出整改要求,张海文不配合督导组提问和检查,并与督导组工作人员发生冲突,造成恶劣社会影响。郑东新区纪检监察工委给予张海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兰考县考城镇卫生院副院长赵玉根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问题。8月5日,兰考县考城镇卫生院副院长赵玉根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值班期间午间饮酒,造成不良影响。经县卫健委党组会议研究,免去赵玉根考城镇卫生院副院长职务;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考城镇卫生院院长王洪亮,由院长调整为副院长。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分管考城镇卫生院的县卫健委副主任孔德志,在全县工作调度会上进行通报批评。
(河南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