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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乌海市海南区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结合实际鲜明树立选人用人“三个导向”,不断激励干部在办好“两件大事”上争先创优、积极作为。
树牢“忠诚干净担当”的用人导向。坚持“四个注重选拔、四个坚决不用”干部选用标准,严格落实“凡提四必”、领导干部政治素质鉴定、“六必谈”、政治理论测试、政治公开承诺等措施,制定《干部政治鉴定材料和廉政意见双签字工作规范》,全方位收集干部工作实绩、表彰奖励、信访举报、问责处分等各方面表现,建立干部政治素质档案,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人挡在门外。
树牢“能上能下”的用人导向。严格落实党中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及自治区党委《实施细则》,突出重实绩、重实干、重担当,大力选拔使用“平常时刻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难关头豁得出来”的干部,坚决调整“心态佛系、工作躺平、状态摆烂”的干部。2023年,31名担当作为型干部走上了重要领导岗位,提拔晋升基层一线、实绩突出的干部94名,占调整干部总数的54%,坚决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导向更加鲜明。
树牢“风清气正”的用人导向。始终把“能力+实绩”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特别是在干部考察过程中,注重考人与考事相结合、听其言与观其行相结合、看“显绩”与察“潜绩”相结合,多层次、多方面、多渠道、多角度考察识别干部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办好“两件大事”等方面现实表现,坚决杜绝、严厉打击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不正之风,涵养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确保选出来的干部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强、群众公认度高。(乌海市海南区委组织部 吴镇午)
[责任编辑:王伟 校对:李晓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