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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谷:抓党建强堡垒 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时间:2024-02-24 文章来源: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作者:佚名

  

  “巡察监督不仅仅是查看台账资料,更要加强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摸准实情,才能从各类资料中洞察被巡察单位的症结所在,让巡察监督更加‘接地气’。”景谷县委巡察办坚持将“支部建在组上”,巡察监督开展到哪里,党支部“战斗堡垒”就建到哪里,创新抓党建“铸魂”“赋能”“增效”,促巡察质量提升“三抓三促”工作模式,积极把党支部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有力推动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实现党建与巡察双融合双促进双提升。

  抓党建“铸魂”,促政治能力提升。始终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找准党建工作与巡察工作的切入点,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确保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将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情况纳入县委巡察监督内容,与主题教育的“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等贯通融合、一体推进。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标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大决策部署要求,聚焦上级工作重点、基层工作难点、群众关注焦点开展监督,制定实施《加强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工作的实施方案》,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

  抓党建“赋能”,促业务素质提升。严格落实党的各项制度,不断强化作风建设,增强廉洁意识,筑牢思想防线。规范组织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领导带头讲党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支部主题党日。2023年,累计开展支部主题党日12次,召开支委会12次,支部书记上党课5次。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巡察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每轮巡察同步成立巡察组临时党支部,及时召开临时党支部会议和组务会,全面总结工作推进情况,细化安排工作任务,传达上级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最新要求,推进支部工作与巡察工作互促共进、相融相容。积极组织巡察干部开展辨析式业务知识“每两月一测”,扎实抓好巡察干部测前自学、测时合作答题、测后集中交流讨论等工作。

  抓党建“增效”,促巡察质量提升。坚持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巡察干部行为标准,认真落实巡察“十不准”纪律规定,通过廉政谈话、签订保密承诺书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纪律意识,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监督,树立巡察工作权威和巡察干部良好形象。制定实施《县委巡察工作责任清单》,构建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联动贯通、协同高效的巡察工作责任体系。深入实施巡察工作提质增效年行动,持续推动全县巡察工作向深拓展、向专发力、向下延伸。2023年,组织开展十四届县委第五轮、第六轮巡察,对10个部门党委(党组)、10个乡(镇)党委、41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

  李姗(景谷县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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