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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管慈善组织(基金会)、相关业务主管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有关规定,我厅决定开展省管慈善组织(基金会)2020年度年报和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报年检范围
凡2020年12月31日前在我厅登记的慈善组织(基金会),均须参加年度检查。
二、年报年检时间
为支持慈善组织(基金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积极发挥作用,年报年检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可延后至2021年5月31日。自本通知下达之日开始进行网上填报,2021年4月1日后每周二、四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受理年报年检材料(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年报年检要求
对在2020年12月31日前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继续实施年度检查,出具年度检查结论,并通过公告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我厅将根据需要,确定一定比例的慈善组织(基金会),通过随机抽查或专项抽查等方式,重点对业务活动、内部治理、信息公开、专项基金、对外投资等方面进行检查。
对未按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不参加年报和年检的慈善组织(基金会),我厅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各相关业务主管单位要积极督促自己业务领域主管的慈善组织(基金会)按时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报和年检材料。
四、年报年检流程
慈善组织(基金会)需登录民政部年度工作报告填报系统(网址:http://csmj.mca.gov.cn),在线填写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并上传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电子文档。新登记或认定慈善组织(基金会)用户名和初始密码由上级统一配发。
网上报送成功后,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需打印成纸质文本,有业务主管单位的慈善组织(基金会)一式三份,直接登记的慈善组织(基金会)一式二份。由法定代表人、监事签名,加盖基金会印章,连同年度审计报告和年度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及其它相关材料,一并送交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由业务主管单位提出初审意见,并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印章,于2021年5月31日前报送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直接登记的慈善组织(基金会),由法定代表人、监事签名,加盖基金会印章后,连同年度审计报告和年度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及其它相关材料,于2021年5月31日前直接报送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慈善组织(基金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格式文本可从民政部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的《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要求出具。
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在民政部年度工作报告审批系统(网址:http://csmj.mca.gov.cn)接收慈善组织(基金会)报送的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相关材料即收即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五、需要报送的材料
1.2020年度工作报告书(含财务会计报告);
2.2020年度审计报告;
3.2020年度专项信息审核报告;
4.如设有专项基金,须报送专项基金的管理和运作情况。
有针对湖北省和我省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而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定向募捐活动和慈善援助活动的慈善组织(基金会),要在“业务活动开展情况”中客观实际地反映开展募捐活动和慈善活动支出情况。
5.陕西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报告表(2020年度)
此表为业务主管单位是陕西省民政厅和省级相关部门的慈善组织(基金会)填报。
六、年检对外公布
基金会应当于取得年检结论30日内,将年度工作报告及年检结论在各自相关网站上进行公布。
七、年报年检受理地址和相关电话
年检受理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403号省社会组织管理局105室。
联系电话: 63917531 63917440(党建工作)
年报年检系统填报服务电话:见年报年检系统首页
附件:陕西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报告表(2020年度).docx
陕西省民政厅办公室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