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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胡庄镇胡庄社区五保户老田从社区干部程某国处拿回自己的钱款后,向前来回访的区纪委监委干部说:“当时还以为他是帮我,没想到‘医疗费’全是假的。现在钱追回来了,8700元,一分不少。”
事情还得从一次专项治理说起。此前,该区纪委监委整合监督资源,深化“室组地”联动监督,集中对低保、医疗、教育等民生领域开展“小切口”专项治理。第一监察员办公室在走访中发现一条线索:胡庄镇胡庄社区五保户老田到医院做康复治疗期间,通过社区干部程某国支付了1万余元的医疗费。
“五保户住院需要自己承担医疗费吗?”第一监察员办公室主任芮国心生疑虑,随后向医保和民政等部门了解政策,很快得到答复:五保户在定点医院治疗享受优惠,治疗费用由新农合补偿后,剩余部分由农村医疗救助基金全额救助,五保户个人不需要支付费用。
“这里面肯定有猫腻。”第一监察员办公室决定联合胡庄镇纪委开展调查。
很快,程某国被叫到了谈话室。“说说老田通过你支付1万多元医疗费的事吧。”调查人员开门见山。
“那不是医疗费,是老田治疗期间的生活开销。”程某国矢口否认,但神色有些慌张。
“生活开支有这么大吗?我们只要去医院核实一下就清楚了。”调查人员紧追不放。
“其实……钱是我借的。”见抵赖不掉,程某国急忙改口。
“‘借’的?老田知道吗?有没有打借条?”调查人员问。
“当时我手头缺钱,本意是想借的,可又怕他不给,就以需要医疗费为由骗了老田,老田相信了我,就把积蓄交给了我。”程某国紧张地搓着手,说话也不像一开始那么流畅了。
“也就是说,这个所谓的‘医疗费’,完全是你为了骗老田虚构出来的。”“是的……”程某国羞愧地低下了头,交代了实情。一年前,程某国得知老田患病需康复治疗,正好自己急需用钱,便动起了“歪心思”,对老田“格外关心”,主动帮助联系康复医院。在老田前往医院治疗时,程某国谎称需要支付一笔医疗费。老田对他十分信任,以为是真心帮助自己,便把仅有的1.14万元积蓄给了他。老田治疗期间需要一定的生活开支,曾多次向程某国讨要,他分几次退还给老田2700元,但剩下的8700元一直未退。
问题查清后,程某国被责令退还侵占的8700元,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区纪委监委举一反三,加大问题排查力度,对此次专项治理列出的4大类79条问题逐条过筛,推动整改问题113项。(通讯员 姜兆刚 闻逸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