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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修订新版高层次人才认定目录

时间:2024-02-06 文章来源:宁夏党建网 作者:佚名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才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修订印发新版《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进一步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新版目录修订前共21条,修订后77条,新增56条。”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新修订的《目录》更加明确,重点将宁夏“三区建设”“六新六特六优”重点产业布局,新型工业化以及全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与生态文明建设五大领域,作为全区高层次人才培育、选拔、认定的主要工作目标,将高层次人才选拔认定与服务自治区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进行优化调整完善。

  注重以工作实绩、创新价值、能力和贡献为导向评价人才,新修订的《目录》认定条件定性明确、定量清晰、界限明了、实操性强,形成了A类(国内外顶尖人才)、B类(国家级杰出人才)、C类(省部级卓越人才)、D类(行业类创新人才)、E类(中青年骨干人才)五个层次。对B、C、D类划分为科技创新创业、企业经营管理、教育卫生农业、哲学社科和文化艺术等领域,细化完善各领域人才认定条件,形成较为完整的梯次认定体系。

  新修订的《目录》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宁夏综合竞争力为导向,将更多战略科学家、领军人才、卓越工程师和创新团队等纳入认定范围。新增省(部)级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何梁何利奖”、宁夏杰出人才奖获得者、“宁夏杰出科技人才培养工程”人选等4个类别认定条件。在小类中将葡萄酒酿酒大师和社会贡献突出的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纳入C类、D类认定范围,将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考核优秀人选纳入E类认定范围,首次将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和聘任制公务员纳入认定范围,以支持自治区重点部门、行业、产业和民营企业发展。

  创新提出“以岗定才”“以绩定才”“以赛定才”等标准,新修订的《目录》采取科研成果量化积分的认定方式,对积极参与科研项目取得奖项的人员,累计达到一定分值可认定为相应层级;对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以解决就业人数、年营业收入、新增产值或纳税额、取得国家发明专利等综合性条件进行认定。


原文链接:http://www.nxdjw.gov.cn/nxdjdjyw/202402/t20240201_49886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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