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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靶向监督 杜绝乡村建设盲目“造景”

时间:2024-02-06 文章来源: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作者:佚名

  

  “这个项目总投资多少?包含哪些建设内容?是否存在侵占耕地问题?”这是新平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对乡村建设盲目“造景”行为排查时的一幕。

  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新平县纪委监委聚焦乡村振兴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将排查整治乡村建设盲目“造景”行为作为监督重点,聚焦2021年以来全县实施的190个乡村建设财政衔接资金项目,重点排查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劳民伤财盲目“造景”、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甚至违规侵占耕地的问题。

  该县纪委监委运用“室组地”联动监督模式,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和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具体负责,乡镇(街道)纪(工)委配合,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座谈了解等方式,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不切实际打造“门、墙、亭、廊、栏”五类景观项目。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对待建、在建、已建的乡村“造景”项目分类整治,尽量盘活,避免“一刀切”拆除造成资源再度浪费,对检查中发现的乡村建设中盲目“造景”行为一律叫停,已审批但尚未开工建设的原则上不再修建,正在建设的重新评估、合理改造,已建成的加强管理维护,切实发挥好服务群众作用。

  工作实践中,该县纪委监委进一步压实职能部门责任,向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制发工作提醒5份,推动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制发从严管控乡村振兴领域景观类项目建设的通知,严格规范项目审批,防止以“美丽乡村”为名造成的资源浪费和资金损失。

  “乡村建设不是盲目地‘堆盆景’,而是要聚焦民生期盼。”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持续跟进监督,适时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推动盲目“造景”问题真改实改,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耿蓉(新平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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