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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言不如自悔之真

时间:2022-01-17 文章来源:民政部社会组织纪检监察工作平台 作者:佚名

  明代时,郡守南大吉曾与王阳明论学,想让王阳明指出其为政的过失。王阳明听后,并未直接给予答复,只以“良知”二字回应。数日后,南大吉告知说,自己通过观照良知、反省悔悟,发现很多为政过失,并且问王阳明,“与其犯错后去悔改,怎样才能做到提前预防呢?”王阳明回答:“人言不如自悔之真。”大吉笑谢而去。

  “人言不如自悔之真”,意思是,别人说的不如自己悔悟获得的真切。王阳明实质上是告诉人们,一个人要想真正地思过、知过、改过,不能只是依赖于他人的提醒、批评与指正,还要在自家心上用功,去唤醒内心深处的“良知”。换言之,“自悔”的真正目的不仅是改正外在“事”之过,更是去除内在“心”之过,要彻底根除产生过失、过错的思想根源,以最终达到“无过”“无悔”的境界。

  古人云,“悔者,善之端也,诚之复也。君子悔以迁于善,小人悔以不敢肆其恶。”对以往之“过”的自悔与反省,是改而自新的发端。“悔”的发心和动念,是对天理、大道、良知的觉悟,能产生积极向善、向上的强大力量。“悔”的过程,就是按照良知、大道、公义、原则的指引,自查其过、自思其错的过程。说到底,就是磨洗、擦掉那些攀附在心体上的污垢和过多私欲,还原本来澄明洁净的心体。

  “悔悟是去病之药,然以改之为贵。”“悔”的最终目的是要改过自新,以归于正与诚。通过自悔这一心理过滤和筛选,对那些不符合天道公义,不符合大众、多数人利益,不符合社会规则、道德价值等过失过错加以纠偏改正,化既往之过为未来之正,化既往之失为今后之不失。应该说,悔与改是一个前后连续、相互统一的过程。悔是改之始,改是悔之成;悔是知,改是行。因此,真正的悔改,要做到知行合一,不可分离。如果只悔而不改或文过饰非,久而久之,小过、小错也终会酿成大错、大恶,甚至可能会招致灾祸。正所谓“然君子之过,悔而弗改焉,又从而文焉,过将日入于恶。”

  据《孟子·万章上》记载:“太甲颠覆汤之典刑,伊尹放之于桐。三年,太甲悔过,自怨自艾,于桐处仁迁义。三年,以听伊尹之训己也,复归于亳。”说的是,商朝君主太甲执政暴虐,任意破坏汤的法度,被伊尹流放到桐宫。太甲到桐宫后,重思祖先当年创业的艰辛过程,重温祖先制定的规章制度,再对照自己所作所为,悔过不已,于是开始行仁义之道,商朝从此进入一个稳定发展时期。正因太甲痛彻心扉的悔悟,弃恶向善、由邪趋正的真心改过,才实现了他人生的净化与升华。

  “自悔”作为修身养性、净化灵魂、提升境界的一剂良药,一时、一事做到可能相对容易,难在终身坚持。为此,无任何捷径可循,唯有勤奋、耐性和有恒。要有蜜蜂般的勤奋、鸡孵卵般的耐性以及愚公移山的恒心,时时以自悔之镜,观照自己内心,即使面对自修过程中出现的反复、徘徊、纠结、挫折甚至倒退,仍然坚持不懈、永不放弃。久而久之,必会达到习惯成自然的境界。晚清名臣曾国藩,坚持长期撰写日记以反省自悔,并将日记交与师友批阅,与朋友、同乡交换,以此督促自己随时纠误、改错,即便病入膏肓之时,仍在自我反省、自我悔悟。

  立志而无恒,终身事难成。对党员干部来说,坚持自悔改过,就是要常常对照党的理论、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初心使命、对照党中央部署要求,主动查找、勇于改正自身的过失和缺点。同时,虚心听取他人的批评与意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为实现“无过”“无悔”的人生而恒久坚持,持续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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