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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召集人王蒙徽主持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诸葛宇杰、张文兵、王艳玲、马国强、刘雪荣、刘晓鸣、胡志强、杨云彦、张爱国出席会议。
主席团会议应到72人,实到63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主席团会议听取了副省长、省政府秘书长蔚盛斌关于政府工作报告修改情况的说明,表决通过《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湖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主席团会议听取了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刘芳震作的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湖北省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表决通过该报告和《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湖北省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听取了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朱慧作的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湖北省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表决通过该审查报告和《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湖北省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的决议(草案)》。
主席团会议听取了大会副秘书长项水伦作的关于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修改情况的说明,表决通过《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通过《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主席团会议听取了大会副秘书长胡金国作的关于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处理意见的报告(草案),表决通过该报告。
以上通过的各项决议草案将提请各代表团审议,主席团会议授权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听取各代表团审议各项决议草案情况的汇报。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两个审查报告及大会议案组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处理意见的报告,印发全体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