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组织法治网!
《农村牧区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指出,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村民自治实践,提升乡村德治水平,推进乡村法治建设。近年来,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积极探索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用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做“实”自治,夯实基层治理基础。自治是常态化机制,在任何基层治理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四子王旗创新嘎查村“两委”干部管理模式,推行积分制管理,科学设置积分细则,采取“一事一记录、一月一汇总、一季度一公示”的方式,引导群众把“村里事”变成“家里事”,有效调动起群众参加基层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同时,完善道德评议和积分奖励机制,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文明团结超市”,建立6个“积分超市”,让积分兑换成为抵制陈规陋习、弘扬文明新风、推进乡村治理的新渠道。
做“活”德治,打造基层治理支柱。道德规范与约束产生的作用更大,效力更高且适用性更广。四子王旗坚持以规立德,通过制定实施一约四会来强化规范约束,达到明导向、正民心、树新风的效果。坚持以评弘德,通过表彰宣传一批“旗级先进共同作者”“旗级致富带头人”,形成鲜明的舆论导向,多次举办“头雁工作室”“大学生交流座谈会”等线下交流研讨活动,形成文明乡风,打造乡贤文化,发挥道德的说服力和约束力。坚持推进家风建设,引导群众树立良好家风的同时传播良好家风,表彰宣传“旗级最美家庭”、“旗级文明家庭”,通过倡导和培育良好向上的家风,正向推动基层德治建设。
做“严”法治,构建基层治理保障。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所以备民也。四子王旗坚持开展普法教育,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成立文艺宣讲团14个、理论宣讲队122支,以“三句半”、二人台等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实现《反有组织犯罪法》、反诈宣传等法制教育进千家、入万户。坚持实现基层知法、懂法、用法为目标,定期联合政法委对基层党组织开展法律相关知识培训,同时以“村口马扎会”、农牧民座谈会、“你反映我解决”交流会等形式,为农牧民搭建起反映基层矛盾纠纷的平台,实现矛盾问题不出村、不过夜。截至目前,共解决群众性愁盼问题42个,实地化解农牧民生产生活矛盾纠纷169起,切实提升了农牧民的幸福感、参与感和生活满意度。(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委组织部 孙乐)
[责任编辑:孙慧南 校对:李晓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