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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2023年度全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绩效)考核工作会议在西宁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了2023年度目标责任(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考核组成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据了解,2023年度全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绩效)考核工作将突出对推动高质量发展、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推进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的考核。统筹运用考核方法,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了解核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业绩和现实表现,找准问题和不足,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出客观公正评价。科学评价考核结果,全面历史辩证地分析主观努力与客观条件、显绩与潜绩等各方面因素,充分酝酿、审慎考虑、集体研究,确保考核结果科学全面、真实准确。
各考核组将严格遵守《干部考核条例》规定的“九不准”要求,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严守廉洁底线、主动接受监督、树好自身形象,以更高标准、更严纪律、更实作风,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考核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