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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圆谈】莫拿规定当不作为挡箭牌

时间:2022-01-17 文章来源:民政部社会组织纪检监察工作平台 作者:佚名

  群众来办事,嘴上说“按程序走”,实际却能拖就拖;表面上“按规定办”,却推诿扯皮“打太极”……据媒体近日报道,面对群众的合理诉求,个别地方部门和人员放着问题不解决,动辄以“超出职权范围”“按程序走”“按规定办”等为借口,用所谓的规定搪塞推诿,令群众不满。

  面对群众诉求,党员干部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办事没有错,但是绝不能以“按程序走”“按规定办”等作为自己不担当、不作为的借口。比如,一件事,有一般性规定也有例外性规定,有的为了给自己减少麻烦,随意作解释;再如,按照规定明明可以办,但有的人怕办不好要担责任,就念起了拖字诀。凡此种种,嘴上说的是依法依规,心里却打着自己的小算盘;看似严格照章办事,实则作风不实,本质上就是不担当、不作为。

  基层工作非常辛苦,经常要面对一些复杂问题、特殊情况。但无论如何,规定都不应成为不担当、不作为的“挡箭牌”。在其位就要谋其政、尽其责,既然承诺“按规定办”,只要群众的诉求合理、符合规定,就得真办,不能走形变样;既然答应“按程序走”,只要属于职责范围、承诺了要办,就得快办,不能让群众“盼星星盼月亮”。即便是按规定办不了的,也要讲清道明原因,告诉群众该怎么办,帮着群众想办法。这样,才能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群众才会满意。

  之所以存在所谓依“规”不办事现象,固然有一些制度设计不合理的原因,究其根源还是个别党员干部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把个人得失看得太重,总站在个人角度思考问题,面对问题时就难免患得患失,责任不想担、难事不想揽。须知道,为老百姓做了多少好事实事,才是检验政绩的标尺。组织考察一个干部的表现,主要看工作实绩;群众评价一个干部,也是要看一个干部办了多少实事。治理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既要完善政策规定,也要树立看实绩重实干的鲜明导向,教育引导干部把为民造福作为努力方向,拔除思想上的“病根”。

  真正为群众办事的就是好干部,群众从心底认可的就是好干部。前一段时间,媒体报道了“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陆屋镇申安村驻村第一书记罗旺彬的事迹。罗旺彬能吃苦、办实事,去年2月离任时,村“两委”干部、贫困户村民代表联名写信,向镇政府请求让他继续留任,信上28个红彤彤的手指印,代表了28颗滚烫、真挚的心。当干部就要敢担当、真作为,始终同群众想在一起、站在一起、干在一起,有盐同咸、无盐同淡,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得到群众的认可。(张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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