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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1月17日讯(全媒体记者陈奕樊)1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长沙闭幕。会议原则通过了有关报告、名单,表决通过了有关法规、决定和人事任免案。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乌兰主持会议,副主任张剑飞、陈飞、胡旭晟、周农,秘书长王晓科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蒋涤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朱玉,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叶晓颖列席会议。
会议原则通过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稿)》,提请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乌兰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向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作工作报告;原则通过了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提请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预备会议审议;通过了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案)》《湖南省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条例(修订案)》《湖南省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修订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长沙市燃气管理条例》《衡阳市平安村社区建设条例》《湘潭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岳阳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怀化市鹤中一体化发展促进条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平安建设条例》的决定,关于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更名的决定。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决定和人事任免案。
乌兰为本次会议任命的部分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赠发法律读本。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为本次会议任命的部分国家工作人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省监察委员会,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