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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区:贯穿一个主调 抓好三个环节 构建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工作体系

时间:2024-01-13 文章来源: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作者:佚名

  

  济南市槐荫区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规定,坚持把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摆在重要位置,着力构建以“严”字为主基调,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干部选任监督工作体系,推动本地区形成正气充盈的良好政治生态。

  严把事前“筛选”关,筑牢选人用人“防火墙”。日常调研“选”。紧紧围绕全区重点工作任务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将监督检查融入调研工作。疫情期间组织专题调研,考察干部在急难险重任务中的表现,形成“担当作为”和“畏战怯战”正反面清单。开展“走一线、看项目、察实情、促发展”干部调研活动,持续深入一线,及时掌握干部应对突发紧急事件和在日常工作中的作为表现,为选人用人工作提供重要参考。六看两听“甄”。坚持“六看两听”选人用人机制,看实绩,看公论,看关键时刻表现和组织部门平时掌握的一贯表现,看巡视督导和纪检监察等部门掌握的情况,看干部在顺境时是否始终保持谦虚谨慎,看干部在逆境时是否始终保持旺盛斗志、经得住考验,充分听取单位党委(党组)及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意见,听来自群众和企业的评价、是否一心为民,延伸了考察识别“探头”,提升了选人的“硬条件”,强化了对干部的全方位监督。前移程序“审”。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前移选用工作监督关口,重点审核超职数配备、身份年龄、任职年限等资格条件,对意向人选严格把关。将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意向人选情况向市委组织部报告备案,征求市委组织部有关处室及双重管理部门意见,确保“预警”监督在前,把好第一道关口。

  严控事中“过程”关,织密选人用人“防护网”。凡提四必“核”。严格执行任前档案审核制度,对档案进行全面审核,档案问题调查不清楚、处理不到位的一律暂缓干部选任程序。扎实开展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工作,对出现瞒报情况的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做细做实服务保障工作,努力提升查核一致率。严格落实有关干部选任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切实发挥12380“五位一体”受理平台效能,持续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把研判风险、消除隐患作为首要环节。同时,认真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切实把好干部政治关、作风关和廉洁关。选任过程“查”。聚焦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关键环节,查看党委(党组)集体研究是否召开会议,是否存在党委(党组)扩大会代替党委(党组)会讨论干部议题,是否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回避制度,民主推荐是否符合规定的人员范围,推荐票数是否达到比例,是否进行公示及任前谈话等,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全程纪实“追”。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依据,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为主线,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如实记录干部选任各个环节的主要工作、责任主体和重要情况,实行即时监督、全程签字、痕迹管理,使每个人选的选任过程可追溯、可倒查、可追责,确保充分发挥纪实的约束作用、监督的把关实效、追责的惩戒功能。

  严抓事后“质效”关,拧紧选人用人“责任阀”。跟踪问效“评”。开展新提拔干部跟踪考察、专题调研等工作,着重看干部适应岗位情况、进入角色情况、群众认可程度以及作风实绩等,并与干部年度考核、届中考察、“一报告两评议”及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相结合,开展综合评价。专项整治“改”。聚焦巡视巡察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发现反馈的有关问题,组织全区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建立涵盖党管干部、津贴补贴执行、干部兼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等5个方面28项内容的自查清单,采取摸排自查、纠正处理、发函督办等措施,对排查梳理的问题立行立改。同时抓常抓长,构建动态清理机制,严防违规经商办企业、“三超两乱”、档案造假、违规出国(境)、“裸官”等重点易发问题反弹回潮,坚决扫除选人用人上的顽症积弊。协同配合“联”。强化组织部门与纪检监察、公安、法院、检察院、审计等部门信息共享,向区纪委监委机关移送问题线索,为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提供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干部人事档案查阅。坚持把纪律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等有机衔接起来,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监督网络,及时准确掌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作风状态等情况,切实为选准用好干部提供重要参考。(中共济南市槐荫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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