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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充分发挥集体诉讼的宣传教育意义,一场由重庆市北碚区消委会、北碚区人民法院及西南大学联合开展的“车载便民法庭消费宣传暨集体诉讼示范庭审进校园”活动在西南大学举行。
去年10月,北碚区人民法院对西南大学学生朱晓加(化名)诉重庆拾玖艺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拾玖公司”)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拾玖公司向朱晓加退还吉他培训服务费1149元,拾玖公司经营者依判决进行了退款。由于千寻琴行吉他培训集体诉讼涉及的15名消费者(其中1名消费者纠纷已中途化解)均为西南大学在校学生,且服务合同的履行地(即琴行经营地)也在西南大学2号门附近,加之案件本身涉及预付类消费赠品归属、不限课时类课程扣费等问题,案件典型性及与西南大学的关联性较强,北碚区人民法院便选取千寻琴行集体纠纷中另一名消费者朱某琪案件,将庭审现场直接搬进了校园。
为最大程度保证案件的规范性,提升庭审专业性,重庆市消委会为原告聘请了专业律师。原告方朱某琪陈述了购买吉他培训课程、经营者降低课程品质、协商退款遇阻等案件事实,原告代理律师从被告擅自转让经营者、经常停课等构成根本违约等方面进行了辩论。北碚区消委会工作人员蒋燕当庭发表支持起诉意见,并结合消费纠纷的处理情况,对赠品吉他的定价及归属问题、包教会课程已上课时的扣费问题发表了意见建议。被告一拾玖公司、被告二澜艺公司委托代理人到场出庭,对经营转让等行为予以认可,现场未举示相关证据。
庭审结束后,北碚区消委会工作人员结合真实案例现场宣讲了2023年典型消费陷阱,中国农业银行北碚支行工作人员结合大学生消费习惯开展了反网诈知识宣讲,重庆市消委会、北碚区消委会、北碚区市场监管局现场发放消费者保护法、典型案例、食品安全知识等消费维权宣传单,并针对大学生预付式消费习惯开展问卷调查。
此次消费宣传进校园活动采取“案件庭审+案例宣讲+消费调查”等多种形式,不仅提升了消费者对消费维权工作的参与度,更强化了对违法违约商家的震慑力和约束力。重庆市人大代表、北碚区政协副主席、九三学社区委会主委、西南大学文学院教授、中国书法研究所所长曹健出席了此次活动。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禾对活动进行了高度评价,提出北碚区消委会要依托西南大学法学院资源,在消费维权工作中深入推进校地合作。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谷丹充分肯定了此次“车载便民法庭”消费宣传暨集体诉讼进校园活动的意义,提出要以多元化的方式积极推进消费宣传活动。“这不仅是一次警醒,更是一次生动的课堂学习,希望更多消费引导和法治宣传能以这种形式走入校园、走到同学们身边。”多名西南大学法学院学生现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