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组织法治网!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公告

时间:2021-11-05 文章来源: 作者:

    截至2021年10月31日,以下在省民政厅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符合《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8〕50号)的有关规定,标识为志愿服务组织,现公告如下。

    广东省青年志愿者协会

    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

    广东省公共危机志愿服务协会

    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志愿者协会

    广东省志愿者联合会

    广东省巾帼志愿者协会

    广东省社工与志愿者合作促进会

    广东省救援辅助志愿者协会

    广东省文艺志愿者协会

    广东省志愿者事业发展基金会

    广州市羊城志愿服务基金会

    广东省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志愿者协会

    广东省仲明助学志愿服务促进会

    

  

  广东省民政厅

  2021年11月3日

  


原文链接:http://smzt.gd.gov.cn/shzz/xwzx/tzgg/content/post_362642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