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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西畴县在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上积极探索,通过建立一次问题集中交办、一次成效专项检查、N个分管领导领衔整改的“1+1+N”巡察整改工作机制,构建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监督链条,推动巡察整改出实效。
一次问题集中交办分任务。每轮巡察结束后,在将巡察发现问题逐一反馈被巡察党组织的基础上,该县及时梳理出本轮巡察中的典型、共性问题,在全县范围内通报,组织各级各部门对照自查自改,推动未巡先改、未巡先建、未巡先治。牢牢扭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召开问题集中交办会议传导整改压力,由县委主要负责人向涉及整改的部门“一把手”面对面交办问题,部门“一把手”向县委主要负责人承诺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限时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从被巡察党组织到全县各级党组织,层层拧紧整改责任链条。2022年至今,该县累计通报共性问题5批次194个,集中交办问题3次164个。
一次成效专项检查看效果。该县根据实际组建专项检查组,适时对十四届县委巡察以来相关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过程中,重点围绕党组织对巡察反馈问题和集中交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对不重视问题整改,敷衍应付、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的,由县委主要负责人对有关部门或乡(镇)“一把手”进行约谈提醒,并将问题在全县通报,对整改责任进行再次加压;情节严重或约谈提醒后仍不落实整改的,将依规依纪追责问责。两年来,共开展1次专项检查,发现问题73个,约谈整改落实不力的“一把手”8人。
N个分管领导领衔整改盯进度。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全程参与分管部门和联系乡(镇)的巡察工作动员会、巡察反馈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重要会议,并在每轮巡察反馈后领衔抓好分管部门和联系乡(镇)的巡察整改工作。严格审核把关整改方案,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调研,主动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带头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和安排部署,确保反馈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同时,针对巡察中发现的基层自身难以整改的问题,该县以巡察建议为抓手,从源头发力,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系统治理。巡察建议在发给行业主管部门的同时,将同步抄送至分管该部门的县委、县政府领导对落实情况进行督办,确保专项治理规范高效开展。2022年来,该县累计制发巡察建议20份,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了基层工会组织经费管理使用存在问题专项治理、农业保险应赔未赔专项治理、水利设施专项治理等系统性整治工作,消除了一批区域性、系统性、普遍性问题。
2022年来,该县累计开展6轮巡察,共反馈问题2029个,通过运用“1+1+N”巡察整改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已达到整改期限问题1702个,完成整改问题1615个,整改率达94.89%。
张蕊(西畴县纪委监委)